(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桐自然資告字[2023]19號
經(jīng)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 | 土地用途 | 規(guī)劃指標 | 出讓年限 | 起始價(萬元/畝) | 起始總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高度 | ||||||||
TCHJ23-01# | 黃*鎮(zhèn)汪河村 | 1603.22 | 商業(yè)服務業(yè)用地(0901) | <1.2 | ≤ 40% | ≥30% | ≤ 24m | 40年 | 25 | 60.1210 | 31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根據(jù)《 (略) 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fā)〈 (略) (略) 場領域失信行為懲戒辦法(試行)〉的通知》(皖國土資規(guī)【2016】4號)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不得參與競買。
1、拖欠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2、構成閑置土地未處置結束的;
3、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
4、未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
5、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6、其他不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行為的。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3年11月22日8時至2023年12月20日1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略) 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wǎng)網(wǎng)站:(http://**)下載。
五、申請人可于2023年12月20日15時至2023年12月20日17時憑銀行出具的有效繳款憑證及出讓須知要求的其他相關報名資料到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2023年12月20日15時前(競買保證金必須在繳納截止時間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2023年12月22日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本次競買報價采取現(xiàn)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及口頭等其他報價方式,在掛牌期限內(nèi)允許多次報價。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該地塊掛牌時間為:
1、掛牌期限:2023年12月12日8時至2023年12月22日10時
2、報價時間: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出讓的詳細情況及具體要求以出讓文件為準。
2、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3、本次公開出讓宗地設置保底價,若最高競買價格低于保底價,則本次出讓活動終止。
八、申請人繳納保證金時必須注明繳款單位名稱,其他單位、公司組織不得代申請人繳納競買保證金。
九、銀行賬號:
1.競買保證金繳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賬戶(不計息)。
開戶單位: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安徽桐城江淮村鎮(zhèn)銀行營業(yè)部
賬戶:**
十、移交宗地
(1)成交后,出讓人按現(xiàn)狀交地。
(2)宗地內(nèi)地形高程,所有管線、桿線(電線、電纜、光纜等)、溝渠、樹木以及周邊供水、排水、供電、道路燈基礎設施均以現(xiàn)狀為準。
(3)移交宗地后,如競得人需要平整場地,遷移(或改線)管線、桿線(電線、電纜、光纜)、樹木、溝渠、堆土等,由競得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所有費用均由競得人承擔。地塊周邊居民通行及相鄰關系由競得人自行妥善解決。
(4)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及周邊設施配套情況;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及周邊設施配套情況有疑問的,應在競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書面提出。
(5)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nèi)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及周邊設施配套情況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及周邊設施配套情況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十一、依據(jù)《 (略) (略) 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略) 社會法人失信行為聯(lián)合懲戒暫行辦法》、《 (略) (略) 場領域失信行為懲戒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競得人如未履行本出讓公告及須知相關條款,出讓人對競得人的失信行為將作出相應懲戒。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聯(lián)系電話:0556-*、*(江科長)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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