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程量清單有修改,現重新上傳清單、招標控制價等,請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 二、招標文件第3頁2.2本次招標范圍修改為“以工程總承包方式建設人才公寓新建工程,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包括施工圖設計【含水土保持(含方案編制、監測、驗收等)】、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設計范圍內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務及相關的協調配合工作。配電房變配電設備、天然氣、通信接入、表前供水(含表)、綠化、景觀照明、廚房設備(含排油煙、凈化設備)、商業餐飲廢水設備、商業店招、軟裝、活動家具、家電及小家電、健身器材及器具等不計入本次招標范圍,但納入總承包服務管理、協調、服務范圍,由投標單位在報價中自行考慮費用,結算時不作調整;施工過程中中標總承包單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專業分包單位收取配合、服務費。智能化工程暫估540.#元,導視系統(含室內、室外)暫估100.#元,長租式智能鎖暫估49.#元,酒店管理式智能鎖暫估#元,投標時不做讓利”。 三、招標文件第13頁3.2.4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1、4、5修改如下: 1.最高投標限價#.#元,其中設計費限價395.#元,建安工程費限價#.#元(在建安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的基礎上下浮8%),設備購置費限價#元,工程總承包其他費限價147.#元; 4.風險控制價;為防止投標人惡意低價競標,風險控制價為#.#元(在招標控制價的基礎上下浮17%); 5.其他:招標控制價#.#元(其中設計費395.#元,建安工程費招標控制價#.#元,工程總承包其他費147.#元); 建安工程費限價和風險控制價計算時暫估價、暫列金額不作為下浮基數; 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 (1)工程設計費:395.#元。 (2)建筑安裝工程費:控制價編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初步設計文本,依據2018版《浙江省 (略) 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規則(2018 版)》和本省相應工程概算定額編制。 (3)工程總承包其他費:參照《浙江省 (略) 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規則(2018 版)》 1)工程總承包管理費:按142.#元計取 2)工程總承包專項費:BIM技術應用費#元 四、招標文件第14頁3.2.5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中第2條“B工程總承包專項費:本項目無專項費”修改為“B工程總承包專項費:BIM技術應用費”。 五、招標文件第75頁4.1.1.2修改為“承包人應在進行施工圖設計前,就初步設計文件中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和技術要求等內容進行認真復核,施工圖中的內容必須滿足發包人要求,不得低于發包人要求。低于發包人要求的,不予通過;高于發包人要求的,合同價款不予調整。初步設計文件中不符合規范的部分及初設文本中缺漏、錯誤的部分,在施工圖設計時應按規范進行調整、缺漏補齊,費用不作增加。發包人調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和技術要求的,按本合同變更 (略) 理”。 六、招標文件第77頁4.3.2修改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時間不足[20]天,以違約論......延誤的工期”。 七、招標文件第95頁增加如下條款: 20.12《發包人要求》中已明確事項與初步設計文本不一致的,以《發包人要求》為準;發包人要求未明確的按初步設計文本。 20.13承包人應結合工程實際,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清單進行報價,承包人不得修改項目清單的數量和內容,但可根據工程項目的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通過單獨增列清單項目進行調整。如項目清單的數量和內容與擴初圖紙及發包人要求不一致,承包人投標時未單獨增列清單項目進行調整,視為已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結算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