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地點:門頭溝區龍泉鎮城子大街二斜井5號樓
公示時間:2024-09-19
受理時間:2024-09-05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一、大氣污染物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本項目1臺熱泵機組安裝低氮燃燒裝置,排氣筒高度45m。二、水污染物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城子鍋爐房現有廢水主要為鍋爐軟化排水、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 (略) (略) ,最后進入門頭溝區第二再生水廠處理。本次技改排水為冷凝水處理系統排污水,廢水水質比較清潔,污染物濃度較低,各污染物排放濃度 (略) 《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處理系統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冷凝水處理系統后排污水與其他現狀鍋爐房其他污 (略) (略) ,最終排入門頭溝區第二再生水廠處理,項目排放廢水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噪聲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本次技改項目的噪聲污染源主要是熱泵機組、風機、補水泵、循環泵等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項目通過合理布置聲源,通過建筑隔聲、基礎減振、低噪聲設備等降噪措施。四、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本次技改項目燃料采用天然氣,不會產生爐渣等工業固體廢物,項目不新增員工,無員工日常生活垃圾,故本項目無固體廢物產生。
公眾參與情況: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
聯系人:王孝國
聯系電話:*
環評單位名稱:北京道和 (略)
審批部門: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
郵政編碼:*
郵寄地址: (略) 門頭溝區永安小區12號樓
傳真電話:*
設定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條。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7、《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8、《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六條。
行政相對人名稱: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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