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JC1Z* | 項目名稱 | 坪山區龍田街道龍田社區同富裕工業區1號廠房及配套宿舍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00時00分00秒 | 結束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23時59分59秒 |
資產信息
資產現狀 | 未租 | 地址 | (略) 坪山區坪山區龍田街道龍田社區同富裕工業區1號 |
面積/數量 | *.00平方米 | 權屬情況 | 有權屬說明 |
資產性質 | 廠房類 | 是否涉及優先承租權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5個月(含在租賃期限內) |
租金是否含稅 | 否 | 簽訂合同期限 | 《公開招租結果通知書》發出后30個自然日 |
招租底價 | 282,275元/月 | 租金的遞增 | 每 3 年遞增一次,即每月租金如下:第1至3 年,每月租金 *元; 第4至5 年,每月租金 *元。若談判過程中租金出現溢價,合同期內按該溢價率對租金進行遞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資產用途限定 | 廠房(工業) |
履約條件 | 詳見附件《單一來源談判文件》第四章合同 | ||
其他補充說明 | 根據《關 (略) 集體企業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深集資規〔2024〕1號)、《 (略) 集體企業財產租賃操作指引(試行)》(深集資規〔2024〕3號)、《 (略) 物業租賃管理辦法》(深坪國資規〔2020〕2號)等有關規定, (略) 坪山分 (略) (略) 委托,采用單一來源談判的交易方式對該集體物業引進承租人, (略) 海 (略) 參加本項目談判。 一、交易面積共*㎡。其中,廠房面積*㎡,宿舍面積 4890 ㎡,辦公樓、配電房、門衛室面積1200㎡;房產證情況:無房產證;有權屬說明(物業所有權: (略) (略)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無 ;主體消防:有;電梯:有;變壓器:有;抵押、質押情況:無;物業目前處于空置。 二、移交物業給成交人日期: 以簽訂合同為準。 三、租金收取方式:按月支付,每個月5號前通過銀行轉賬繳清當月費用。 四、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承租。 五、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采用全流程線上應答,公告期間有意愿參與本項目公開招租活動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載談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及準備應答文件。 1.意向承租人須在報名時 (略) , (略) 操作指引將交易保證金¥*元(大寫:***萬*仟*佰**元整)匯入到指定賬戶,匯款以到賬時間為準,未按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應答無效。 2.應答文件的遞交 ①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9日15:00 ,意向承租人須在截止時間前完成應答文件的上傳; ②應答文件格式及要求詳見公告附件,逾期上傳應答文件恕不接受; ③談判時間:2024年7月19日15:00(北京時間),請意向承租人代表參加談判活動。 3.質疑事項:意向承租人認為談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傾向性、其權益受到損害的,請于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加蓋公章)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質疑材料可以采用現場或郵寄方式提交。 4.澄清事項:招租人或交易集團對已發出的談判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 (略) 站公布,不足3日的,應當順延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5.意向承租人認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確、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問題的,可于公告期內采用書面或電話方式向交易集團咨詢或反饋。 六、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時間:報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聯系招租人進行現場踏勘了解項目情況以及周圍環境,無論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標的,意向承租人投標時均視為已充分了解并認同標的物現狀,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 現場踏勘聯系人:鐘先生 ,聯系電話:*。 七、交易服務費 1.交易服務費按照《關于印發 (略) ( (略) )業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深交易〔2023〕69號)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應按照《付款通知書》要求向交易集團支付本次交易服務費,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務費后,由交易集團向成交人發放《公開招租結果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成交人根據《公開招租結果通知書(成交通知書)》與招租人簽訂合同。 八、交易保證金的處理 1. 交易結果公示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證金, (略) 將交易保證金不計 (略) 徑退回。 2. 租賃合同簽訂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團提供《轉賬委托書》,交易集團在收到的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人的交易保證 (略) 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大于交易保證金金額時,由成交人補齊差額;成交人的交易保證 (略) 退回,需向交易集團提供履約保證金轉賬憑證,交易集團在收到的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不計 (略) 徑退回。 |
租賃費用相關信息
履約保證金金額 | 成交月租金的2倍 | 其他 | 廠長及會計工資每人4000元/月,含在租金內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單一來源談判 | ||
公告期滿,僅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者 | 進行單一來源談判 | ||
公告期滿,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 | 公告期滿,無意向承租人報名,延長公告期1次。 |
項目日程
談判開始時間 | 2024年07月19日 15時00分00秒 | 澄清截止時間 | 2024年07月16日 15時00分00秒 |
質疑截止時間 | 2024年07月18日 23時59分59秒 |
報名須知
報名方式 | 線上報名 | ||
潛在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應答截止時間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以 (略) 坪山分公司在報名時間截止后查詢為準,意向承租人不需要提供); 2.不得為創客以外的個人(提供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證明); 3.不得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未經備案的專業化租賃運營機構(提供意向承租人承諾書,如為專業化租賃運營機構須提供相關備案資料,承諾書格式詳見第三章)。 |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 公告期間, (略) 系統【報名資料】中上傳營業執照掃描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意向承租人在【報名資料】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格審查通過的依據,資格審核意見以談判小組對應答文件的評審為準。 |
交易機構信息
名稱 | (略) 坪山分公司 | 地址 | (略) 坪山區龍田街 (略) 11號益科大廈A座辦公12層 |
聯系人 | 李工 | 聯系方式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稱 | (略) (略) |
交易保證金
金額 | 564,550元 | ||
收款信息 | 請有意向的潛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選擇有意向的招租項目進行報名和繳納招租保證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證金繳納截至時間 | 2024年07月18日 23時59分59秒 |
其他
特殊事項說明 | 1.本次公開招租的行為是根據《關 (略) 集體企業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深集資規〔2024〕1號)、《 (略) 集體企業財產租賃操作指引(試行)》(深集資規〔2024〕3號)、《 (略) 物業租賃管理辦法》(深坪國資規〔2020〕2號)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深 (略) 負責交易程序的組織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關于招租物業的描述情況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證本次招租的物業是指集體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實際控制權的,按法律法規可用于租賃的物業。 3.意向承租人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物業本身及周邊的相關情況,并認真研閱招租信息的全部內容以及當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報名參加物業承租的,視為已對交易標的物查驗、知悉并且了解標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擔該瑕疵帶來的全部風險。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該物業房地產證情況,意向承租人自愿報名參加物業承租的視為已知悉并認可該物業的房地產證情況,同意承擔該瑕疵帶來的全部風險。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業消防手續,并由承租人承擔費用,報名參加物業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賃物業消防未驗收、主體未驗收向招租人提出賠償(補償)的要求。 6.承租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必須以承租人的名義按本招租信息內容為準辦理工商稅務注冊登記,辦妥各項審批手續。獲準營業時,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環保、衛生等相關審批驗收文件復印件提交給招租人。 7.如需裝修及改建的報批、驗收等手續及有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負責,承租人裝修及改建必須達到政府或招租人標準或要求,并及時將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審批,驗收合格文件復印給招租人。 8. (略) 建 (略) 更新改造需要拆遷,招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協議,承租人應無條件配合,且不得以此為由向招租人主張賠償或補償,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9.水電設施等以現狀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電設施不齊全、未能滿足其使用等為由,向招租人提出賠償(補償)。 10.成交人應在獲取成交通知書后30個自然日內與招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放棄成交資格,所交納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招租人有權重新出租物業,無需對成交人承擔賠償責任。 11.意向方應充分對出租的物業進行現場踏勘、測量、確認現場情況,標的物業按現狀進行出租,物業計租面積與實際面積存在偏差的,不影響出租物業的成交租金金額。 12.因上述物業產權情況及描述情況存在的瑕疵、集體企業與原承租方的相關 (略) 無關。 13.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資格,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交易集團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的交易保證金轉給招租人: 13.1在交易公告規定的投標/響應截止后撤銷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銷交易實質行為的; 13.2在被確定為成交人/中標人后,無故放棄中選資格的; 13.3在被確定為成交人/中標人后,未按規定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的; 13.4在被確定為成交人/中標人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 13.5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或影響公平競爭的; 13.6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意向方提供虛假主體材料或證明文件的; 13.7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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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