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5年4月11日對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的公告
2025年4月 (略) 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即日起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476-(略)
通訊地址: (略) (略) 臨潢大街23號
郵 編:(略)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環評形式 |
1 | 赤峰國 (略) 年產(略)噸無機鹽項目 | 赤環審字[2025]6號 | 2025年4月11日 | 報告書 |
環評批復提取地址:
鏈接: http://** 提取碼: s6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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