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發改農〔2024〕518號
云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云陽縣2024年鳳鳴鎮高標準農田建設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鳳鳴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審批云陽縣2024年鳳鳴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鳳鳴府函〔2024〕102號)收悉。根據重慶凱銳鄉 (略) (略) 編制的《云陽縣2024年鳳鳴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云陽縣2024年鳳鳴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二、項目業主:云陽縣鳳鳴鎮人民政府
三、項目代碼:2410-#-04-01-#
四、建設地址:云陽縣鳳鳴鎮五同村、梧桐村
五、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田塊整治889.13畝,整修山坪塘17口,維修3 (略) 1433米,新修3 (略) 4268米,農田地力培肥889.13畝等其它工程。
六、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920.#元,其中工程施工費874.#元,其他費用45.#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
七、建設工期:4個月
八、群眾投勞折資及勞務報酬發放:通過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堅守“賑”的初心充分發揮以工代賑政策功能的意見》(發改振興〔2021〕1852號)《全國“十四五”以工代賑工作方案》(發改振興〔2021〕1019號)《關于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意見》(渝發改規范〔2021〕2號)等文件要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盡量提高項目資金中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略) 級及以上資金的項目勞務報酬發放比例不低于補助資金的15%。
九、招標方案核準: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堅守“賑”的初心 充分發揮以工代賑政策功能的意見》等管理規定,以工代賑項目可不招標。依法不進行招標的以工代賑項目,應當依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競爭性比選等方式擇優確定承包商,并報行業監督部門備案。項目業主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或采購文件中單列條款,明確組織當地群眾務工和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等以工代賑政策要求。項目業主單位與中標人或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須將落實以工代賑政策要求作為合同約定條款。
根據《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廣點多面廣量大涉農項目“放管服”改革的指導意見》(渝府辦發〔2018〕200號)《 (略) 農業農村委員會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略) (略) 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的通知》(渝農發〔2022〕14號)精神,以工代賑示范項目屬于點多面廣量大涉農項目“放管服”改革范圍,可精簡優化審批程序,經市農業農村委批復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達到初設深度,批復后可直接組織實施。請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積極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控制規模和標準,確保不突破批復的項目總投資。
云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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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