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 (略) 周集鎮材料科技倉庫或指定地點
二、保證金額度:0.0
三、商務條款:
1、競價簡介:2 (略) 生產尾砂加氣混凝土板材(砌塊)生產用部分的原料鈣粉添加劑,季度預估量2000噸,使用單位根據生產情況,提前通知中標單位送貨,總價最低者為中標單位,中標單位必須按照通知要求及時供貨,分批供貨按月結算;若供貨期內貨物沒有達到招標數量,根據生產需要可延遲供貨時間,直至供貨至招標數量。
2、報價要求:1、所報單價均為到需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不含稅單價(含運雜費、包裝費和保險費)一票制結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3%; 2、報價更改:原則上開標后不再接受供應商的報價更改說明,除非是失誤性的錯誤,例如小數點錯位、計量單位看錯等,允許修正后進入評標程序。 3、公開采購的內容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變化請在報價前說明。 4、溯源要求:報價請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產地,上級供應商,據此作為入庫驗收、溯源的依據,原制造商、上級供應商必須填寫全稱;報價時供應商應保證填寫的制造商、產地、上級供應商等信息真實有效,一經發現虛假情況,需方保留追溯的權力;報價時,對于長期存放的庫存品、超過或即將過質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應注明。 5、按物料代碼信息報價,若報價物料為替代產品,需在報價頁面“替代型號”處填寫替代產品的詳細信息,并保證對被替代產品完全兼容,替代產品性能參數必須不低于原型號;資材性能指標與發詢信息不符的,需提供資料供用戶確認,確認單需由現場相關技術人員簽字后提交至采購員。 6、供應商必須認真核價,不得亂報價、串標、圍標、或報價有明顯低于成本價的惡意競價行為。我方發現報 (略) 場價(過高或過低),將要求報價方對價格構成作出合理解釋,提交相關證據,以此判定價格的有效性及供應商的誠信度。報價錯誤連續二次或累計三次,取消所涉及的葉類報名資格3個月,并作為年度供應商評價內容之一。 7、必須對所有物料進行報價,不允許對部分產品、數量報價。
3、合同執行周期:*至*
4、交貨期要求:按實際使用量分批供貨,以現場通知為準
5、驗收要求:1、須嚴格符合技術質量標準; 2、需方在收到貨物當日,由工業品執行采購人員和需方相關人員以及倉庫管理人員對貨物外觀(含包裝)、數量進行驗收: 3、數量驗收:按需方倉庫實際計量結果為準。 發生數量異議需方在收貨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信息以書面形式通報供方,需與需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補供。 4、交貨時提供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合格證明、質保書,需方可根據需要抽樣進行材質成份檢驗。
6、結算付款: 以雙方確認的數量為結算依據,供貨方根據確認供貨數量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驗票合格15天內支付6個月的商票、通寶。
7、質量保證金:
8、中標及廢標原則:一、中標原則 :1、總價最低者中標;2、提供碳足跡核算報告(或證書)或與碳核算機構簽署了服務協議的供應商若報價比最低報價不高于3%,且同意隨低價,優先中標。 3、最低價相同,可進行二次澄清報價。 二、廢標原則 1、報價產品性能參數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廢標; 2、報 (略) 場價(過高或過低),報價人不能合理說明來源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可廢標,同時按報價錯誤進行 (略) 理; 3、涉及采購標的或相關要件發生變更時(如技術標準變更、采購計劃取消等),可廢標,并向全部相關方明示廢標原因; 4、不符合“報價要求”的,可廢標;
9、標的物其他要求:1、參與報名單位可提前與需方聯系溝通確認,了解現場的生產情況,現場聯系人電話(戴林:*,曹新亮:*)確保后續使用效果。 2、供貨單位車輛及人員進入材料 (略) ,需嚴格執行相關安全規定,每違反一次安全規定罰金1000元/次,送貨車輛及人員的安全由供方自己負責。 3、出賣人在運輸過程中,若出現泄漏、拋灑、放射污染等情況,造成環境污染,一切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且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4、運輸及包裝符合要求且利于保護產品。
10、其他交付要求:供方須遵守使用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程,供方進場車輛必須遵守使用單 (略)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1、其他保證金:
四、技術條款:
五、注冊資本必須大于等于*元
六、報名要求:1、投標人須為生產廠家,且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 2、之前未給材料科技供過貨或者做過試用的報名單位,報名前須與使用單位進行交流并在交流確認單上簽名確認,報名時上傳交流確認單,不上傳交流確認單的不予通過。交流確認單見發詢附件. 3、報名單位必須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的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略) 禁入供應商和禁入個人禁止參加本次招投標項目,一經核實, (略) 理; 4、報名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略) 于被責令停業,資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及失信記錄(企業); 5、報名單位需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能力,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足夠的流動資金承擔本項目的供貨,能接受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和重大法律糾紛。投標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項目和準備承諾的合同項目,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確保合同項目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