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三次) | ||
項目編號: | 231AC*-01C-02C | ||
項目地址: | 采購人指定地點 | ||
項目概況: | / | ||
公告名稱: | (略)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三次) | ||
公告發布媒體 | 深圳陽光采購平臺,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 ||
公告信息: | 監督舉報電話:0755-*、0755-*; 溫馨提示:保證金將按原匯款途徑退回,我司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投標人將保證金匯至招標文件指定賬戶以外的任何賬號,謹防詐騙。 | ||
采購單位名稱: | 深圳聯合產 (略) | ||
交貨期(天): | 365 | ||
交貨期說明: | 服務期1年(暫定),中標人服務合同簽約之日起后需在10個自然日內完成可研報告,具備上報審批的相應條件,并在后續根據上級審核單位的要求相應修改可研報告,直至完成采購人內外部投資決策流程( (略) 國資委或深圳交易集團批復同意或否決項目文件之日在后者為準)。 | ||
招標/采購范圍: | 1.可研報告的編制和修訂; 2.可研報告相關的盡職調查; 3.配合完成項目匯報及相關材料(如PPT)、專家評審等后期服務。 | ||
資格條件: | (1)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包括事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證書的掃描件。 (2)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提供承諾函; (3)供應商從2020年1月起至投標截止日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提供承諾函; (4)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cn)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提供完整頁面截圖; (5)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路徑:網站首頁——“信用服務”—— “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中“失信執行人”下搜索輸入供應商名稱,點擊供應商名稱進行查看,提供完整頁面截圖); (6)投標人應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財務實力、技術能力和相關行業研究經驗,供應商從2018年10月1日至響應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曾經承擔過由政府部門(或國有全資或控股企業)全資或 (略) ,此種類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業績,提供合同和可研報告關鍵頁(須包括合同服務內容、簽訂時間、合同簽章頁、可研報告項目內容概述頁等)的掃描件或者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7)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否則相關響應均無效;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 ||
聯系人: | 黃工、廖工 | ||
聯系電話: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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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