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名稱 | 南莊 (略) 燈照明設施修復提升項目(第一期)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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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名稱 | 南莊 (略) 燈照明設施修復提升項目(第一期)監理 |
公告性質 | 其他 |
南莊鎮主干道路燈照明設施修復提升項目(第一期)監理第1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項目編號:A02-(略)-2024-0020-03-01
項目名稱:南莊 (略) 燈照明設施修復提升項目(第一期)監理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出時間:2025年04月11日
原定開標時間:2025年04月29日09:30
一、答疑內容
無
二、澄清修改內容
1、現就《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第10頁的3.2 投標報價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進行報價。投標人的監理服務收費投標折率有效范圍為≤95.00%,報價時以“%”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小數四 (略) 理。若所報折率未保留兩位小數的,視為已保留該兩位小數且數值為零。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出投標折率有效范圍,超出投標折率有效范圍的作 (略) 理。 | (1)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進行報價。投標人的監理服務收費投標折率有效范圍為≤100.00%,報價時以“%”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小數四 (略) 理。若所報折率未保留兩位小數的,視為已保留該兩位小數且數值為零。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和投標折率超出本項目最高限價或投標折率有效范圍的,否決其投標。 (2)投標報價要求如下: 本項目監理費投標報價=本項目監理費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投標折率。報價時以“元”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小數四 (略) 理。 |
2、現就《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定標辦法(評標定標分離法)第35頁的企業實力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財務狀況(10分): (1)成立時間滿三年的定標候選人財務決算結論有三年盈利的得滿分10分,有兩年盈利的得6分(該項分值的60%),盈利不足兩年的不得分。 (2)成立時間滿兩年不足三年的定標候選人財務決算結論有兩年盈利的得6分(該項分值的60%),有一年盈利的得3.6分(該項分值的60%*60%),盈利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3)成立時間滿一年不足兩年的定標候選人財務決算結論有一年盈利的得3.6分(該項分值的60%*60%),未盈利的不得分。 (4)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注:須提供有效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財務狀況(10分): 對定標候選人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的財務狀況進行比較: 定標候選人的財務狀況按盈利年限從多到少的順序進行排列,盈利年限最多的得10分,以等差數列方式賦分,分差為2分。(財務狀況三年均盈利>財務狀況有兩年盈利>財務狀況有一年盈利)。 三年均無盈利的不得分。 注:須提供有效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不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賦分,盈利年限相同的,得分相同,不占用后續排名得分。 |
三、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未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共2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標人: (略) (略) 管理綜合服務中心 | 代理機構:廣東省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7號 | 地址: (略) (略) 云東海 (略) 5號云東海碧桂 (略) 2座 207 |
聯系人:沈先生 | 聯系人:何小姐 |
聯系方式:(略) | 聯系方式:(略) |
2025年04月11日 | 2025年04月11日 |
(簽名版)南莊 (略) 燈照明設施修復提升項目(第一期)監理第1次答疑與澄清修改.pdf |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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