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4-11-21閱讀次數:】
荊州市殘疾人服務中心所屬一批殘疾人輔具及報廢資產公開轉讓項目
正式披露 項目編號:GR2024HB* (G*)
轉讓底價:1.*元
交易品類:資產轉讓
資產類別:其他
(略) :湖北省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1-2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12-04 |
保證金(萬元): | 0.4 | ||
交易機構: | (略)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魏經理 0716-* | ||
轉讓方: | (略) 殘疾人服務中心 |
項目編號 | GR2024HB* |
項目名稱 | 荊州市殘疾人服務中心所屬一批殘疾人輔具及報廢資產公開轉讓項目 |
轉讓底價 | 1.*元 |
掛牌日期 | 2024-11-21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2-04 |
資產概述 | 本次轉讓 (略) 殘疾人服務中心所屬一批殘疾人輔具及報廢資產,明細詳見資產評估報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0號》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1號》附表《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成交后按現場實物進行交接。 |
標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略) (略) (略) (略) 殘聯大樓 |
重大事項披露 | 1. (略) 殘疾人服務中心所屬一批殘疾人輔具及報廢資產明細詳見資產評估報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0號》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1號》附表《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成交后按現場實物進行交接。 2.本次轉讓的殘疾人輔具及報廢資產以掛牌公告展示時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保管、移交、拆除、裝卸、運輸、市場價格波動等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品種、質量、數量、重量、規格、材質、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瑕疵為由退還轉讓標的、改變交易結果和價格、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3.本次標的轉讓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后,轉讓方按照現狀進行移交,由買受人自行負責拆除、搬運。標的物拆卸、裝載、運輸及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費、人工費、運輸費、水電費、保管費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受讓方在接收標的物后由受讓方負責標的物的保管、拆卸和搬運,期間若出現財產丟失、火災、人身損害等任何安全事故,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不得拆卸、搬運競得標的物以外的任何資產,一經發現將依法追究受讓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
其他 | |
標的狀態 | 其他 |
其他說明信息 | (略) 殘疾人服務中心所屬一批殘疾人輔具及報廢資產明細詳見資產評估報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0號》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1號》附表《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1-21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信息披露內容,重新申請信息披露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價款交納說明 | 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需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款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 |
優先權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0.*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交易保證金和交易價款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標的資產現狀和本項目資產評估報告《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0號》、《鄂五環資評字(2024)第191號》和《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樣本)》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 3.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在《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全款及受讓方應付的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繳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確認付款操作。 4.受讓方須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及受讓方應付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受讓方須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及產權交易費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完成資產的交接,并對移交清單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視為移交完畢。 6.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 (略) 進行追責和索賠。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3.交易保證金及交易價款不接受擔保和第三方代為支付。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0.4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證金交納說明 | 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0.*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交易保證金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
保證金 (略) 置方式 | 1、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后,余款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后,余款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 ——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 (略) 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優先扣取交易雙方按約定應支付 (略) 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后,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 (略) 的經濟損失,轉讓方 (略) 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④未在規定期限內交清交易價款全款、產權交易費用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勘測時間 | 2024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
勘測地點 | (略) (略) (略) (略) 殘聯大樓 |
聯系人姓名 | 肖科長 |
聯系人電話 | *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略) 殘疾人服務中心 |
估值機構 | 湖北 (略) |
估值依據類別 | 評估報告 |
評估基準日 | 2024-07-26 |
評估值(萬元) | 1.6092 |
公示附件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本頁面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