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環境衛生事務中心廊坊北站南廣場車輛采購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本項目采購內容:為保證廊坊北站南廣場管理工作,采購小型純電洗掃車一輛,小型多功能除雪車一輛。
5.需要實現的主要功能或目標:提高廊坊北站南廣場機械化作業水平,提升廣場保潔標準,維護良好秩序。
6.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等: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強制性、行業性等相關規范和要求。
7.采購標的數量:2輛
8.供貨期限:簽訂合同后30天供貨完成。
9.地點: (略)
(略)
2025-03
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 (略) 環境衛生事務中心 2025年01至12月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