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碼: | 2025-CY/04-0249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鄉興隆家園興隆小館(一層02號)95.83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社區商業用房 | 坐落(地址): | (略) (略) 高碑店鄉興隆家園興隆小館(一層02號)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95.83 | |
房屋使用現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五年 | |
擬出讓用途: | 商業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 (略) ): | 2025-03-2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5-04-08 | 掛牌總金額(元): | #.77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 (略) 站 http://**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公告價格(元): | #.77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 租金單價:3元/平方米/日,每2年遞增3%,租金半年付,上付款,先付押金。 2. 履約保證金為#元。 3. 在合同期內,出讓項目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讓方將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遷補償。 4. 租賃期內不得進行違法建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得擅自整體轉包轉租或擅自采取聯營、合作等形式變相轉包轉租。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5.合同簽訂日期不作為起租日期,具體以合同中約定為準。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 受讓方須為依法 (略) (略) 高碑店鄉依法注冊企業法人,且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 2. 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 在中國執行 (略) 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 (略) 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 該項目出讓標的面積為:建筑面積:95.83平方米。 2、 該標的規劃用途為:商業。 3、 項目業態為:居民服務。 4、 占地四至:東至外墻,西至01號,南至外墻,北至外墻。 5、 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狀態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6、 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 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30日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8、 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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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電話: |
聯系人: | 張博 | 聯系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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