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 (略) (略) (略) 東升鎮 (略) 朱房四 (略) 改造項目二期(剩余用地)*-0029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項目方案進行了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收到公眾反饋意見共38條,經梳理歸類,反饋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9項,現將采信情況通告如下:
一、 (略) 職責范圍內的各方意見
(一)關于退線及間距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1、1、2、3 號樓連塔,13、14、15 號樓連塔,對北邊樓日照間距按板樓計算,公示間距有問題。
2、西北側化糞池和燃氣調壓箱很近,是否滿足規范的要求。
3、1#人防室外出入口距離 2#住宅樓很近,也沒標注間距,是否滿足間距和消防的要求。
4、按照 03通則建筑退讓建設用地邊線距離要求,當建 (略) 間 (略) (略) 中線計算后退邊界線距離;1#、2#、3#住宅樓不滿足相鄰用地單位權益退線距離。
5、按照 03 通則建筑間距:指兩棟建筑物或構筑物外墻外皮 (略) (不含居住建筑陽臺)之間的水平距離。圖面未按照要求標注間距,間距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6、13、14#住宅樓之間山墻間距標注有誤,若按正確的標注,是否滿足塔群的計算要求,按板樓間距考慮。
7、左下角化糞池與圍墻基礎有沖突,化糞池上面能圍墻能修出來。
8、北側到南側樓棟的 0.000 都不一樣,怎么解決高差呢。
建設單位意見:
1、依據《 (略) 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2003版)對遮擋建筑為多棟塔式建筑的相關規定,本項目間距均滿足規范要求。1、2號樓為板樓,3號樓為塔樓,未形成連塔;13號樓與14、15號樓正東西向錯開,13號樓未與14、15號樓形成連塔。
2、按照《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2006)第6.6.3條對調壓站(含調壓柜)與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水平凈距的要求,化糞池與燃氣調壓箱間距已優化調整為4米。
3、1#人防出入口與2#號住宅樓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的防火間距要求,1#人防出入口設置防火墻,與住宅間距大于4米,滿足規范要求。
4、本項目與北側相 (略) 建設用地上按詳細規劃同期建設的項目,退讓相鄰單位建設用地邊界線距離符合相關規定。
5、依據《 (略) 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2003),本項目間距標注為建筑物或構筑物外墻外皮 (略) 的距離,滿足規范要求。
6、標注無誤,13號樓與14號樓東西向錯開,不構成群塔,間距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7、經復核,化糞池和圍墻基礎已避讓,此處不沖突。
8、本項目整體南低北高,順應地形關系,地塊整體高差約為1.2米,高 (略) 域設置緩坡,滿足無障礙通行。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二)、關于開敞陽臺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請明確本項目是否存在開敞陽臺,如有,請測算并明確是否按《 (略) 平原 (略) “好房子”規劃管理相關技術要點》要求保證開敞陽臺建筑面積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的10%,以及在預售樣板間展示和對外宣傳時時是否承諾房屋交付前封閉開敞陽臺。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均不設置開敞陽臺,不涉及樣板間及宣傳承諾相關事項。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三) (略) 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請 (略) ,如有,請測算并回復總個數、總面積, (略) 的用途及個數、面積、尺寸的必要性,并澄清在預售樣板間展示和對外宣傳時是否承諾房 (略) 。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實際使用需 (略) , (略) 個數、面積及尺寸。同時, (略) 不封閉。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四)、關于花池、防火挑檐、飄窗、挑空等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請明確是否存在花池、防火挑檐、飄窗、挑空等,如有,請分別測算并回復總個數、總面積以及必要性。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未在建筑本體設置花池(園區景觀除外)、防火挑檐;同時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及使用需求合理設置飄窗。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五)、關于消防等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1、很多樓棟消防撲救面與樓棟之間設計有 (略) ,緊急情況下,自行車會影響消防撲救影響建筑安全。
2、西北側的消防出入口距 (略) 交叉口很近,是否滿足國家相關規范。
3、14#住宅樓和物業服務用房的防火間距 7.44m,不滿足國家消防規范 9m 要求吧。
4、電動 (略) 于左側配電室和3#人防室外出入口的防火間距未標注,不清楚是否滿足于國家規范防火相關的間距。
5、很多樓棟寫了防火墻不開窗,不開窗戶影響戶型使用
6、1#和 2#住宅樓之間,高層之間防火墻間距需要滿足≥4m,圖里 3.5m不滿足。
7、西側消防出入口、車行出入口7.00m 標注的起止點不明確。
8、西北角的消防出入口影響北 (略) 的風水。
9、6#住宅樓和7#住宅樓北側生活垃圾收集點 (略) 被綠地斷開,不滿足規范要求吧消防車道不應該在綠地內。
建設單位意見:
1、自行車位均未進入撲救場地,不影響消防車撲救和建筑安全。
2、西北側消防出入口距離西側朱房南三街距(支路)離約32米,滿足京交函[2024]1230號文件要求,機動車出入口 (略) ,距離相鄰 (略) 紅線交點不小于30米。
3、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第5.2.2條對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要求,物業用房西側采用防火墻,與住宅間距大于4米,滿足規范要求。
4、依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 》(DB11/1624-2019)第4.0.6條電動自行車停車場與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要求,本項目電動自行車距離北側3#人防出入口6米以上,滿足規范要求。
5、為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第5.2.2條對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要求設置防火墻,防火墻不開窗位置均為住宅次要空間,不影響主要起居空間,符合住宅相關規范設計要求。未來將在銷售過程中,就此不利因素明確告知買受人。
6、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第5.2.2條“注2 兩座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或高出相鄰較低一座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圍內的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 1#住宅樓和2#住宅樓兩側均為防火墻,滿足規范要求。
7、標注點為消防救援場地邊線。
8、消防出入口的設置滿足相關規范要求,西北角消防出入口為消防救援車輛應急出入口。
9、6#住宅樓和7#住宅樓北側生活垃圾收集點 (略) 為連 (略) ,應為硬質鋪裝,我公司將在后續規劃報審過程中進行調整, (略) 不計入綠地面積,且項目整體綠地面積滿足綠地率要求。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六)、關于日照、衛生視距等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1、1#景觀大門影響 4#住宅的日照和視線。
2、景觀大門影響 13#14#住宅的日照和視線。
3、2#景觀大門左右兩側的小方框是什么構筑物,圍墻嗎,圍墻影響13#住宅樓的日照和視線。
4、9#住宅樓 (略) 緊鄰建筑,影響 9#住宅樓一層的私密性。
5、2#住宅樓的西側緊鄰停了自行車,嚴重影響 2#住宅樓一層住戶的使用。
6、1#景觀大門北側的小方框是不是圍墻,如果是圍墻,圍墻與4#住宅樓緊鄰了,影響日照、采光和視線,是否存在不合理。
7、2#、3#住宅不滿足衛生視距,未注明側墻開窗 (略) 理方式。
8、029地塊在030地塊西南方向,是否對030地塊有日照遮擋。
建設單位意見:
1、1#景觀大門高度8.4米,距離4#樓住宅樓13.5米,滿足相關日照標準;景觀大門北側不開門窗,避免視線干擾。
2、依據住宅建筑日照標準核算,13#、14#住宅日照滿足規范要求;依據相關規范要求,2#景觀大門與13#、14#住宅間設置景觀實墻隔開,避免視線干擾。
3、2#景觀大門旁13#樓西南側臨小型商 (略) 圍墻,西側距小型商服約5.6米,南側距圍墻約6米,本項目已考慮圍墻對13#住宅樓的遮擋情況,13#住宅日照滿足規范要求。
4、為保障隱私安全等,本項目在9#樓西側窗采取相關措施,確保居室無直接視線對視。
5、2#住宅樓與自行車相鄰的西山墻不開窗,對2號樓一層業主不產生干擾。
6、1#景觀大門北側的小方框是圍墻,本項目已考慮其影響,4#住宅樓日照及采光滿足規范要求。
7、2#樓山墻僅設置衛生間窗,且不與3#樓對視,確保居室無直接視線對視。
8、經日照測算,本項目日照滿足相關要求。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七)、 (略) 、使用安全等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1、道路的轉彎半徑未標注,不清楚是否滿足國家規范。
2、15#住宅樓西北側的非機動車道在使用時,車行是否 (略) 人群的安全性。
3、電動自行車于生活垃圾收集點緊鄰,電動車萬一著火會把垃圾點燃,很危險。
4、1#景觀大門和汽車坡道未分開使用,人車混流,非常危險,不知道是否滿足規范。
5、8#住宅樓南側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周 (略) ,沒法使用。
6、2#住宅樓西北側的再生資源回收點周邊都是綠地, (略) ,沒法使用。
7、小型商服四周都是綠地,這棟樓人進不去沒法用。
8、4#人防出口出來都是綠地,影響使用。
建設單位意見:
1、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消防車轉彎要求, (略) 轉彎半徑為12米,車行出入口轉彎半徑為6米,滿足規范要求。
2、非機動車道出入口設置滿足《城 (略) 規劃設計標準》(GB *-2018)第5.0.6 (略) 配套設置居民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定。非機動車道出入口由后期物業進行管理,保障人群安全。
3、電動自行車布置位置滿足《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 》(DB11/1624-2019)規范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為室外露天收集點位,電動自行車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相鄰問題,我公司將通過加強物業后期管理,規避消防隱患。
4、1#景觀大門出入口滿足《城 (略) 規劃設計標準》* (略) 的相關規范要求,出入口位置設置安防管理人員,協助行人和車輛 (略) ,保證安全的同時確保交通順暢。
5、8#住宅樓南側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采用1.5米景觀 (略) 連接,滿足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日常使用。
6、再生資源回收點集點通過1.5米景觀 (略) 連接。
7、設置1.5米景觀汀步小型商服通過2#景觀大門進入。
8、4#人防出口通過1.5米景觀 (略) 連接。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八)、圖面表達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所有樓棟門頭缺少高度表達。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設置南入、北入兩種門頭,高度約為6.7米,已在方案深化中完善。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二、 (略) 職責意見
(九)有關噪音問題
公眾反饋意見: 周邊高速太吵了,趕緊安裝隔音屏,要不然規劃都不成立。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采取必要的噪聲防治措施,確保室內環境符合相關規范中關于隔聲與降噪的相關要求。 (略) 安裝隔音屏工作不屬于我司開發范疇。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關于隔音屏事宜,我 (略) 管理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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