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南京市秦淮區太平南路332號商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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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GR2025GD(略) |
標的名稱 | 南京市秦淮區太平南路332號商鋪 |
標的編號 | GR2025GD(略)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南京市秦淮區太平南路332號商鋪 |
轉讓底價(萬元) | 1170.(略) |
掛牌日期 | 2025-03-24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4-21 |
資產概述 | 南京市秦淮區太平南路332號商鋪 |
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3-24 |
掛牌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延牌條件: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最長延長周期數:46,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個):5個工作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轉讓價格不包含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過戶所產生的除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外的相關稅、費等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本次標的過戶所產生的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及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2.根據資產評估報告(中和評報字(2024)第NJV1026號)顯示:標的資產地產 (略) 公有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白變字(略)號,土地使用權權證編號為寧白國用(95)字第2382號,證載土地使用權共有面積為988.5平方米,其中分攤面積為163.7平方米,證載使用權利人均為南京石油 (略) 。據中 (略) (略) 文件(石化資產股[2013]46號)《關于金陵石化資產產權權屬變更有關事項的批復》第二條:同意將中 (略) (略) (略) 土地、房產、運輸工具等資產權屬變更至金陵 (略) 。土地用途為商業,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土地性質由劃撥商業用地變更為出讓商業用地所涉及的手續及土地出讓價款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3.所有意向受讓方必須在信息公告期間前往標的資產現場進行踏勘,現場踏勘由轉讓方負責組織。意向受讓方需按照《現場踏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提交踏勘申請(含相關材料),經轉讓方批準后方可進行現場踏勘。現場踏勘預約聯系人:劉經理,聯系電話:(略)。現場踏勘完畢后,意向受讓方須現場簽署一式3份《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現場踏勘管理辦法》(附件2),轉讓方與意向受讓方各執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讓方作為受讓申請材料的組成部分提交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4.標的資 (略) 于閑置狀態,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事項。 5.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限購政策文件的要求,需自行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核實條件。因不符合限購條件,成交后無法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本次標的資產按現狀交易。轉讓方與交易機構對轉讓標的使用性能、外觀不作保證。意向受讓方應實地查看房產現狀,房產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給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證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成交價格。 7.自交付或視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讓方對交易標的行使所有的權力和義務,應承擔起交易標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用的支付和房屋滅失毀損的風險承擔。 8. 其他說明詳見資產評估報告(中和評報字(2024)第NJV1026號)。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3.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4.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5.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關稅費除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外的相關稅、費等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本次標的過戶所產生的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及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同意按規定交存公共維修資金。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略) 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略)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 (略) 賬號:(略)1887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GR2025GD(略)+保證金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南京石油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略) 332號 | ||
法定代表人 | 戈弋 | 注冊資本(萬元) | 40.(略)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 (略) (企業) | 企業類型 | 集體所有制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略)28C | 經營規模 | 微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略) 國資委監管 | ||
監管機構屬地 | 廣東省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 (略)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 (略) 金陵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其他類型:會議紀要 | |
批準日期 | 2022-10-18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黨委常委會紀要(第22期)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略)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略) (略) (略) 406號之一保利克洛維中景大廈B座8樓全層 |
(略) 址 | http://** |
補充披露信息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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