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編號: | 宗地2025-04號 | 宗地總面積: | 80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荊溪鎮光明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綠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類)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類) | 8051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A0008 | |||
現狀土地條件: 無 | |||||||
起始價: | *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備注: 本宗地出讓面積8051平方米(合12.08畝),其中地塊一商業居住混合用地(R2、B1),用地面積6466平方米(合9.70畝),地塊二公園綠地(G1),用地面積1585平方米(合2.38畝),具體面積以實測為準。地塊一綠地率可與地塊二統籌計算綠地率指標。 本宗地地塊二應作為公園綠地(詳見紅線圖),對外開放使用,不得設置實體圍墻,具體設計方案 (略) 政園林管護中心同意并經縣政府審定后由競得人出資建設。綠化帶建設標準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幣,要求競得人在上報項目規劃總平面設計方案時同時上報綠化帶的設計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設,建成后無償移交給荊溪鎮人民政府。在辦理本出讓宗地不動產權證時該綠化用地不予登記發證,若今后政府項目建設需要征收使用該綠化用地及地上物時不予補償。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境內外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報名參與競買。 (二)凡在閩侯 (略) 域內存在下列違法違規行為的競買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在結案和 (略) 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活動: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有拖欠土地出讓金的; 3.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4.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5.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申請人在申請競買時,應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書面承諾。競得人隱瞞事實出具承諾的,取消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出讓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讓土地,定金不予返還。
個人不能參與競買住宅用地。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 到 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業 (略) (第一開標室東門正對面的辦公室) 獲取 拍賣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 到 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業 (略) (第一開標室東門正對面的辦公室)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04月29日 16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5年04月29日 16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在2025年04月30日 09時30分在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閩侯縣自然資 (略) 為本次土地公開出讓活動的出讓人,拍賣現場由福建省 (略) 組織。 2.拍賣競價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3.給付成交價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讓人應于2025年6月14日前(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付土地成交價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價款應于2025年11月14日前(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支付土地成交價款時,支付土地成交價款應納入征收機關指定國庫賬戶。 4.土地成交價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房屋拆遷安置費用、地段差價、“兩金”(農業土地開發金、土地收益金)、失地農民保障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和土地出讓業務費。但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土地登記費均不含在內,由競得人另行繳納。 5.上述宗地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元),成交后自動轉抵競得地塊的土地成交價款。 6.宗地交地、開竣工時間:上述宗地交地時間自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2個月內(2026年1月14日前)交地并簽訂交地確認書(按交付時點現狀標高交地,地塊內建筑物殘值由競得人自行負責清理)。宗地的競得人應在2026年10月14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個月內)開工;應在2029年10月14日之前(雙方認定的開工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 7.競得人必須在屬地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 (略) ,所有稅收應在當地依法繳納。 8.關于加強商品房規劃許可管理,實行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制度。項目建設單位在申請規劃行政審批時應作出書面承諾,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內容組織項目建設。對擅自變更規劃條件違法建設的業主、施工、設計、監理等失信單位,按歸口管理原則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略) 置(包括暫停承接項目等)。 9.閩侯縣人民政府有權對本出讓宗地商品房的預售、銷售價格和合同備案進行限制。為 (略) 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國家部委規定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必須滿足“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根據榕政辦[2016]180號《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 (略) 進一步 (略) 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該條件明確為建筑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總層數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已經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不納入開發建設資金計算范疇。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在辦理土地抵押期間暫緩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允許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分批辦理解押、分批辦理預售許可。 10.根據《閩侯縣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改)》(侯政辦〔2020〕134號)文件精神,對出讓宗地商品房預售資金進行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預售許可前,應在本縣選擇商業銀行作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開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按規定繳存、使用預售資金, (略) 等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不按規定繳存、使用預售資金的情形,將根據《福 (略) 場“雙隨機”檢查辦法》(閩建〔2018〕10號)、《閩侯縣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改)》(侯政辦〔2020〕134號)等相關規 (略) 理。同時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務效能,平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及時兌付索賠金額,可允許房地產企業憑本縣范圍內中資大、中型銀行(具體以人行公布的名單為準)出具的保函置換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的重點監管資金,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30%,置換后的監管資金不得低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70%。與此同時,監管額度內資金撥付使用時,保函金額相應下調,確保監管賬戶內資金始終不低于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70%。 11.為加強房地產購地資金的監管,嚴禁資金違規 (略) 場,切實防范風險,確保 (略) 場平穩健康發展,要求競買人必須提供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資金不屬于通過發行債券、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融資資金的書面承諾書方可報名。如果出讓成交后查實競得人所繳交的土地出讓價款屬于上述融資資金的,已簽訂的土地成交確認書和土地出讓合同予以解除,原繳交的土地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2.本次現場踏勘由申請競買者自行進行。競買人申請競買的,視為對該宗地現狀無異議。 13.本次公開出讓土地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本公告與出讓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以出讓文件為準。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聯 系 人:工作人員
聯系電話:0591-*、0591—*
開戶單位: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閩侯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 (略) 福州閩侯支行, 福建福清匯通農村 (略) 閩侯支行,福建 (略) 閩侯支行,中國 (略) 閩侯支行,中國 (略) 閩侯支行,閩侯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國 (略) 閩侯縣支行, (略) 閩侯分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閩侯縣支行, (略) 福州閩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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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