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描述 | 該批標的資產主要是中國日報社廢舊資產(以現場實物為準,資產清單僅供參考),目前存放于中國日報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資產狀態)本標的資產均按現狀轉讓,轉讓方不保證其完整性、品質及其原用途,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本項目披露的清單、數量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資產與其完全一致; 二、(意向方踏勘)現場踏勘由轉讓方統一組織,考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三、(意向方資質)意向受讓方需提供1、回收企業《營業執照》2、轉讓方屬地環保局備案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副本或原件復印件。如因受讓方不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險或出現事故的,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四、(遞交申請)意向受讓方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并報價后,視為已對轉讓標的資產完成現場踏勘,了解與認可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對其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同時視為已承諾自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與條件,并承擔非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風險。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為限時報價前一個工作日17:00點(以到賬時間為準),保證金繳納完畢并后,方可確認受讓資格。 五、(成交付款)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及等同于成交價款5%的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六、(資產移交)受讓方須自簽署《動態報價成交確認單》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并自交易雙方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_20__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資產的清(拆)運。受讓方未在轉讓方要求的時限內清(拆)運完畢的,轉讓方有權將標的資產移出原有場地另行存放,運輸及存放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七、(移交管理)標的資產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及稅費由受讓方自理,受讓方在移交過程中應遵守轉讓方的規章、制度,由受讓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保責任由受讓方自負。自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標的資產便移交受讓方,轉讓方不負責保管; 八、(爭議解決)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數量等方面瑕疵為由要求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 九、(是否含稅)本項目不含增值稅,成交后轉讓方向意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點由受讓方承擔。 | ||
其他披露事項 | 1、本項目為北京中國日報社處置廢舊資產,詳見《評估報告》,已核準報廢,實際標的交割均以現場踏勘實物現狀為準; 2、標的均以現場踏勘實物現狀為準,《資產評估報告書》僅供參考; 3、本項目受讓方應交納成交價款5%的項目費用 4、現場踏勘及辦理受讓申請手續,聯系人:劉歡慶,聯系方式:010-* | ||
其他附件 | 附件: 資產清單—報廢資產.xlsx | ||
咨詢電話 | 400-612-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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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