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情況公示
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和《 (略) 水利廳貫徹(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浙水?!?018〕5號)文件內容,對生產建設單位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做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青田縣 (略) 于2023年8月25日組織專家對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參加驗收的有溫州 (略) 、浙江港灣 (略) 、 (略) 萬源水利水電 (略) 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并成立驗收組。
驗收組認為,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完備,資料齊全;在工程建設階段,積極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土保持設施已按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建成,施工期間基本控制了因工程建設而造成的水土流失;運行期管理維護責任落實;已按規定交納了水土保持補償費。驗收組認為,項目符合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同意通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驗收組成員和與會代表,經討論和認真研究,形成了《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現將本次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具體詳見附件。公眾可通過電話或本網站留言反映意見。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0日。
聯系人1:陳浩 電話:*
聯系人2:張火萬 電話:*
附件:
1、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2、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
3、青田縣甌江小峙村綜合碼頭項目工程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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