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 (略) (代理機構) (略) (略) 融媒體中心(采購人)委托對2025年《九龍報》投遞服務項目采購(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365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區 (略)
(二)報價要求:
本次采購為人民幣報價,報價包括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完成本項目全部工作的附加工作費用、額外工作費用、風險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約定全部工作對應的工作人員工資、勞保、醫療、福利、津貼、保險、差旅費、車輛)。因成交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合法發票,采購人以轉賬方式,按月向成交供應商支付每月服務費用。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綜合得分最高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代理服務費收取說明:
本采購項目由代理機構委托實施,經采購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委托協議約定,由采購單位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4000元,由采購單位通過公對公支付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
(四)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五)采 (略) 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