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 ||
品目 | 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服務 | ||
采購單位 | 蘇州工業園區勝浦街道辦事處 | ||
行政區域 | (略) 工業園區 | 公告時間 | 2024年04月29日 16:03 |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 |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
響應文件遞交地點 | “蘇采云”系統 | ||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 2024年05月13日 14:00 | ||
響應文件開啟地點 | 開標室(1) | ||
預算金額 | ¥100.*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沈川渝 | ||
項目聯系電話 | * | ||
采購單位 | 蘇州工業園區勝浦街道辦事處 | ||
采購單位地址 | 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勝浦 (略) 8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 | ||
代理機構名稱 | 蘇州誠 (略) | ||
代理機構地址 | (略) (略) 477號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沈川渝 |
項目概況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JSZC-*-SZCH-C2024-0016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蘇采云”系統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05-13 14:00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項目編號:JSZC-*-SZCH-C2024-0016
項目名稱: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
無。
采購需求:
(一)項目背景:
為打造“干凈、整潔、有序、安全” (略) 環境,根據園區統一部署,要求街道排查統計轄區存量垃圾現狀,同時 (略) 、城市管理考核等創建工作開展集中清理整治。通過對 (略) 亂象進行綜合整治清理,同時強化城管執法部門日常巡查,提升監控設備智能化水平, (略) 格化管理職責,進一步 (略) 環境常態化治理工作水平。
(二)項目要求:
1、街道范圍內偷倒無主垃圾清理。
2、 (略) 北、 (略) 沿線等重點區域存量垃圾清理。
3、 (略) 、亂堆放、 (略) 容面貌整治。
(三)項目內容:
1、作業流程:
(1)分揀、機械裝車:采用推土機、挖掘機及人工進行分揀,垃圾用重型載貨專項作業車裝運。
(2)車輛運輸:
①至少配備推土機1臺;
②至少配備挖掘機2臺;
③至少配備1輛總質量不低于12噸的卡車、1輛總質量不低于4.4噸的卡車和1輛總質量不低于10噸的垃圾清運車。裝車后,將垃圾運輸到采購單位指定地點,相關影像、臺賬、處置記錄等資料同時發送采購單位檢查留檔。
注:響應單位成交后簽訂合同前提供所有配備車輛信息,處理過程中采購單位將不定時抽查。
(3)垃圾處置:裝修垃圾(如大件垃圾等)、建筑垃圾,經拆解分揀后,再運輸。
2、日常運輸制度:
(1)運輸要求:堅持“固定”原則;固定車輛、固定人員(含GPS定位設備)、固定時間、 (略) 線;認真做好運輸記錄和及時上報。
(2) (略) 范圍:裝修垃圾(如大件垃圾等)、建筑垃圾,經拆解后運輸,不得隨意外運其它地方處理。相關影像、臺賬、無害化處置記錄等資料同時發送采購單位檢查留檔。
3、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外運及處置長效機制:
(1)限時承諾辦結制度:
針對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車輛拋錨、交通事故等意外情況,在限定時間內及時處理完成。遇省、市、區等舉行大型活動或其他創建突擊活動時,服務單位必須服從采購單位的統一調配,安全、優質地開展處置工作,并承擔處置中的安全責任。
(2)內業資料同步制度:
日常運輸計量臺賬、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外運末端進廠記錄等材料齊全,相關影像、臺賬、無害化處置記錄等資料同時發送采購單位檢查留檔。
(3)安全文明作業:
服務單位應遵守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著工作服、增強防毒意識,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具;處置場地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指示標志,并專人指揮車輛進出,機具操作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確保安全,場地應做好安全管理。
轉運和處置所涉及人員、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監部門相關要求,證照齊全。運輸車輛要符合相關部門規定和要求,專業運輸必須使用專業運輸垃圾的車輛,運輸過程中作好密閉運輸,嚴禁拋灑滴漏。
(4)處置場地做到:
①保持場內沒有蚊蠅滋生地,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每天及時做好消殺除臭工作;
②保 (略) 整潔、暢通;
③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需按類分好,便于無害化處置,不得出現混裝;
④各類車輛進入處置場地,管理人員應做好進場的指揮工作;及時做好運輸車輛運輸垃圾的計量工作;
⑤現場應做好衛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5)購買各類責任保險:
響應單位的作業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工作人員人員意外險。
4、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處理運輸流程:
(1)在垃圾現場進行初分類裝車,大件垃圾拋貨等,分類打包,最終運至指定地點,GPS全程定位。
(2)垃圾運輸程序:
①挖掘機——將垃圾裝車;
②車輛運輸——車輛裝車并過磅完畢后,將垃圾運輸到指定地點。
5、運輸過程中GPS定位:
堅持“固定”原則:固定車輛、固定人員(含GPS定位設備)、固定時間、 (略) 線;認真做好運輸、進入電廠全過程監控管理,每輛運行作業車輛全部安裝GPS定位裝置,并開啟使用,以保障車輛運行、實時動態監督車輛運行狀況正常。
車輛運輸途中的實時與定位:作業時必須開啟GPS定位系統,不得故意損壞GPS設備;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逆向行駛作業;禁止擅自代工;機械作業行駛過程中不得撥打、接聽電話;作業時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報警并及時上報;作業過程中停車檢查或因其他原因臨時停車的,需將警示標志置于有效位置。
GPS定位監管功能:系統中能夠為所有作業車輛 (略) 線,并且實時查詢到車輛的位置,同時可跟蹤指定車輛某段時間的運行軌跡并進行回放。對于偏離 (略) 或超越了作業范圍以及超速行駛的車輛,系統將進行報警,報警信息將進行保存,方便日后查詢,同時系統能夠向指定車輛發送短信。
GPS定位監管制度:
(1)違反以上規定,未開啟或自行關閉GPS定位系統,每次扣200元。
(2)故意損壞GPS設備的,每次扣400元,并全額承擔維修費用。
(3)違反交通規則、擅自由他人代工,每次扣4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4)行駛過程中撥打、接聽電話的,每次扣200元。
(5)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私自處理的,每次扣500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6)臨時停車未設置警示標志,每次扣200分,如因未設置警示標志導致事故的,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6、控制拋灑、滴漏和空氣污染措施要求:
(1)控制拋灑、滴漏措施要求:
鑒于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成分很多,干垃圾、濕垃圾、油污垃圾等都可能存在,為控制、防范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和對空氣造成污染的不良影響,對運輸車輛的選擇配置上、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如何控制拋灑、滴漏和空氣污染需制定具體措施要求。
控制滲漏液措施:做好垃圾污水滲漏液的防控工作,特別是在垃圾清運運輸中不得拋、灑、滴、 (略) 面。
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作業車輛:作業所使用的各類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廢氣排放規定的指標。決不使用超標機械作業車輛。
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監部門相關要求,證照齊全。運輸車輛要符合相關部門規定和要求,專業運輸必須使用專業運輸垃圾的車輛,運輸過程中作好密閉運輸,嚴禁拋灑滴漏。
運輸作業車輛配置污水收集裝置,確保完好、運行正常,并及時定點排放污水,嚴禁污水滴 (略) 。
經常檢查車輛污水排放儲存裝置,發現滲漏或堵塞及時報修,堅決杜絕車輛在行駛和作業過程中的拋、灑、滴、漏。
(2)控制空氣污染具體措施:
降塵措施: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運處理工作中必須控制揚塵,在垃圾分揀、裝車、運輸過程中減少灰塵的飛揚,防止污染環境是垃圾運輸環節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為做好有效的降塵、控制空氣污染工作。根據相關作業規定,實施作業現場灑水、霧炮車噴水霧降塵是做好控制空氣污染工作的首要保證。
7、響應時間要求:在接到采購單位通知后半小時內立即響應,1小時之內到達現場(特殊情況除外)。
8、響應單位須為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與采購單位對接項目工作),1名安全管理人員。
9、本項目配備人員(含駕駛員)均須具有2年及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響應文件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響應單位須為《 (略) 區建筑垃圾(裝修垃圾)運輸企業核準清單》中的單位或具有 (略) 建筑垃圾(裝修垃圾)運輸證件。
時間: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蘇采云”系統
方式:供應商插入CA證書登*“蘇采云”系統(網址:http://**)后選擇具體項目,點擊“我要參與”并簽章提交《投標供應商確認函》,確認參與后自行免費下載采購文件,提交《投標供應商確認函》日期視同為依法獲取采購文件日期。供應商須打印、保留《投標供應商確認函》,質疑時《投標供應商確認函》與質疑函一并提交。 考慮到熟悉“蘇采云”系統、辦理CA證書都需要一定的時間,請提早準備以免耽誤招標采購活動。
售價:*
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05-13 14:00 (北京時間)
地點:“蘇采云”系統
五、開啟時間:2024-05-13 14:00 (北京時間)
地點:交易中心3樓開標室(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1、本項目不接受多個供應商組成聯合體參加磋商。
2、CA辦理
供應商通過江蘇 (略) “蘇采云”系統(以下簡稱“蘇采云”系統,網址:http://**)參與政府采購項目,需辦理江蘇省電子政務證書認證中心CA證書。CA證書的辦理方 (略) (略) —法規政策--《轉發省財政廳關于更換全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通知》或者“蘇采云”系統登錄界面中的“新CA辦理指南”。“蘇采云”系統目前僅支持“蘇采云”系統下的政務CA證書,江蘇省內各地區辦理的“蘇采云”系統下的政務CA證書全省通用。蘇州現場辦理地址: (略) 姑 (略) 251號政務服務中心4樓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詢電話:0512-*。
3、制作電子投標(響應)文件:
本項目 (略) 上招投標,請供應商插入CA證書登*“蘇采云”系統下載客戶端(參與項目頁面可下載客戶端及客戶端使用說明),在客戶端編制電子投標(響應)文件并進行CA加密,操作步驟詳見“蘇采云”系統頁面提示。操作手冊見《蘇采云系統供應商操作手冊》(以下簡稱《操作手冊》)(鏈接: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電子投標(響應)文件制作完成后請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前成功上傳,未按要求線上遞交電子投標(響應)文件即為未遞交投標(響應)文件。供應商應充 (略) 絡環境、網絡帶寬等風險因素,如因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的電子投標(響應)文件上傳不成功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投標供應商需保持“蘇采云”系統不見面開標大廳在線狀態,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響應。在評審過程中系統如有特殊情況,工作人員會及時通過《投標供應商確認函》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如有)中留存的手機號與供應商聯系。請供應商確保系統在線狀態且該手機號開評標當日通訊暢通,否則導致的對供應商不利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本項目獲取采購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載采購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載的采購文件,視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為供應商權益受到損害的證明材料和依據。
6、技術支持
CA技術咨詢服務電話:400-608-6099
電子簽章技術咨詢服務電話:*、*、*、*
“蘇采云”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512-*、0519-*、*、*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8、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監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9、本采購信息公告媒體: (略) (略) 、江蘇 (略) 。
10、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及《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本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11、如不同投標(響應)文件制作機器碼一致,則投標無效。
12、政府采購監督電話:0512-*、0512-*。
1.采購人信息
采購包1
單位名稱:蘇州工業園區勝浦街道辦事處
單位地址: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勝浦 (略) 8號
聯系人:黃志杰
聯系電話:051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蘇州誠 (略)
單位地址: (略) (略) 477號咨詢大廈二樓
聯系人:沈川渝、鄔汝超、張萱
聯系電話:0512-*、051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沈川渝、鄔汝超、張萱
電話:05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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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