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公示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對以下申請單位予以公示。
名 稱: (略) (略)
地 址:內蒙 (略) (略) (略) 天驕街道鄂托克西街73號鑫隆大廈4樓北側
經 濟 類 型: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經 營 范 圍: (略) 服務
法定代表人姓名:張興
任何單位或個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公示對象存在以下問題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地文化行政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提出聽證申請的,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公示時限: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略)個工作日)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的以下條件:
1.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或院)內不得 (略) 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
2. (略) 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違反《 (略) 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
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 (略) 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3.擅自設 (略) 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 (略) 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電 話:0477-(略)
受理人姓名:高艷 張豐
地 址: (略) 聯(lián)邦大廈B座二樓209室
郵 編:(略)
(略) (略) 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 (略)
2025年3月21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