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2年8月10日,我局對《寧蒗縣振邦綠色食品包裝廠建項目環境影響書》作出了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示日期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888-*
傳 ???真:0888-*
通訊地址: (略) 寧蒗縣瀘沽湖大道60號
郵 ???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發文日期 |
1 | 寧蒗縣振邦綠色食品包裝廠項目 | 麗環寧審〔2022〕07號 | 2022.8.10 |
(略) 生態環境局寧蒗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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