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太鋼基地使用地庫房
二、保證金額度:0.0
三、商務條款:
1、競價簡介:電儀類太原基地 熱連軋廠 渦流探傷儀探頭 公開采購
2、報價要求: 1)價格為需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不含稅價(含運雜費、包裝費和保險費); 2)報價更改:原則上開標后不再接受供應商的報價更改說明,除非是失誤性的錯誤,例如小數點錯位、計量單位看錯等,允許修正后進入評標程序。 3)公開采購的內容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變化請在報價前說明。 4)溯源要求:報價請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產地,上級供應商,據此作為入庫驗收、溯源的依據,原制造商、上級供應商必須填寫全稱;報價時供應商應保證填寫的制造商、產地、上級供應商等信息真實有效,一經發現虛假情況,需方保留追溯的權力;報價時,對于長期存放的庫存品、超過或即將過質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應注明。 5)按發詢型號要求報價,替代型號性能參數必須不低于原型號,否則報價無效。
3、合同執行周期:
4、交貨期要求: 按照訂單實際交貨時間和要求交貨
5、驗收要求: 1)需方在收到貨物后,由寶武指定的倉庫管理人員對貨物外觀(含包裝)、數量進行驗收: (1)外觀驗收:包裝無破損、貨物外觀無損環、無浸水雨淋。 (2)數量驗收:對于數量較多的貨物,允許分批次交貨,按需方倉庫實際計量結果為準。 發生數量異議需方在收貨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異議信息以書面形式通報供方,需與需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補供。 2)質量驗收:以照圖紙或技術協議為依據,按供應商交貨時提供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合格證明、質保書驗收,或需方抽樣進行材質成份檢驗。 3)質量保證: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貨物首次使用起1年內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質量異議,但最長不得超過貨物交付起2年。 4)合格證要求:國產產品合格證必須是原制造廠提供的產品合格證,主要內容應包含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單位及地址、執行產品標準號、檢驗項目及其結果或檢驗結論(成批交付的產品還應有:批量、批號及抽樣受檢件的件號等)、產品的檢驗日期、出廠日期、檢驗員簽名或蓋章(可用檢驗員代號表示)。 以人民幣方式采購的進口物料,如供應商不能提供原產地證書、合格證、質保書,可以質量保證函形式說明物品原制造商、原產地,請在報價中注明。
6、結算付款: 以下三種付款方式任選其一: 1、貨到驗票合格15天內支付6個月的商票、通寶。 2、貨到驗票合格1 個月內支付6個 (略) 承兌的電子銀票。 3、貨到驗票合格次月起背書支付6個月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7、質量保證金: 無需交付質保金,但非合格供應商中標后,需試用成功后才允許辦理結算手續。
8、中標及廢標原則: 廢標原則: 1)報價產品性能參數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廢標。 2)報價為替代品牌或型號,未提供與現場技術簽訂技術協議或確認書的,可廢標。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10個工作日內未提供相關資料的,可廢標。 4)不符合“報價要求”的,可廢標。
9、標的物其他要求: 聯系人:喬永紅(略) 送貨車輛須遵守“山西太 (略) (略) 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確保機動車輛基本安全裝置可靠,使用安全防護裝置符合太鋼要求的車輛和具有相應資質的駕駛人員。
10、其他交付要求: 送貨車輛須遵守“山西太 (略) (略) 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確保機動車輛安全運輸。
11、其他保證金:
四、技術條款:
五、注冊資本必須大于等于(略)元
六、報名要求: 1、注冊資金要求:注冊資金要求大于等于(略)元, 2、制造型企業及流通商均可報名: A、專業制造商類:滿足標的物全部技術指標、功能要求、安裝尺寸及工況環境的專業制造商; B,流通商類:流通商需在報價中明確產地和末端生產商,涉及公司、品牌等名稱信息需使用法定全稱,不得填寫簡稱,并保證真實有效; 3、本次投標供應商要具有同類備件的業績,在報名時上傳合同(原廠家及歷史供應商可不提供)。 4、歐冶工業品倡導供應商完成碳足跡核算報告(或證書),可提供碳足跡核算報告(或證書)或與碳核算機構簽署了服務協議的供應商如果報價不是最低價,但所報價格比最低報價不高于3%,且同意隨低價,優先中標。 5、報名供應商請提前與現場核實,中標后需簽訂技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