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署環審表〔2025〕5號
錫林郭勒盟 (略)
關于錫林郭勒盟阿旗德力格爾 110 千伏變電 (略) 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內蒙古電力(集團) (略) (略) :
你公司報送的《錫林郭勒盟阿旗德力格爾 110 千伏變電 (略) 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錫林郭勒盟阿旗德力格爾110千伏變電 (略) 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錫林郭勒 (略) 和阿巴嘎旗境內,本項目用地面積為永久占地面積0.63hm2、臨時占地面24.8879hm2。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235.#元,占總投資的4.34%。地理坐標為博日特220kV變電站中心點坐標:北緯:44°05"31.619"、東經:116°03"08.662";德力格爾110kV變電站中心點坐標:北緯43°38"15.264"、東經115°51"04.600";線路工程起于博日特220kV變電站西側南起第15間隔(坐標為:北緯:44°05′33.087″、東經:116°03′6.562″);止于德力格爾110kV變電站北側東起第3間隔(坐標為:北緯:43°38′16.910″、東經:115°51′5.093″)。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
1、博日特220kV變電站110kV間隔擴建工程:在博日特 220kV 變電站擴建 110kV 出線間隔 1 回,占用博日特 220kV 變電站西側南起第15 個間隔位置。向西出線。
2、德力格爾110kV變電站110kV間隔擴建工程:本期在德力格爾110kV變電站擴建110kV出線間隔 1 回,占用德力格爾 110kV 變電站北側東起第3 個間隔位置。向北出線。
3、錫林郭勒盟阿旗德力格爾110千伏變電 (略) 工程:新建110k (略) ,線路長度63.7km, (略) 架空方式,導線型號為JL/G1A-300/25 型鋼芯高導電率鋁絞線,共設塔基175基。
二、總體意見
本項目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后,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和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在可控范圍內。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我局原則同意本項目按照《報告表》中所明確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環保措施進行建設。
三、項目建設及運行期間應做好的工作
(一)生態環境保護:嚴格落實項目施工期、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切實做好生態保護與恢復工作。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活動范圍, (略) ,盡量減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壞。
1、生態紅線保護:施工過程中采取無害化穿越方式,減少對生 (略) 的影響。
2、河流保護:施工過程中采取高塔跨越、設置圍堰等措施,防止施工廢水和廢棄物進入河流。
施工期結束后及時對動土周邊進行復墾和植被恢復,且做 (略) 周邊綠化及生態保護工作。
(二)電磁環境保護:認真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措施和方法,監測值應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要求。
(三)噪聲污染防治:項目施工期及運行期的噪聲值及防噪措施應滿足《報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監測值應符合國家評價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工程棄渣、建筑垃圾盡量回用于項目建設中,不能回用的部分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要定點收貯,定期清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地 (略) 理。
(五)項目變更管理: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重新報批。
四、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建設單位按規定程序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五、監督管理
我局委托錫林郭勒盟 (略) 阿 (略) 負責該項目施工期的監督檢查工作。
錫林郭勒盟 (略)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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