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吉陽區攪拌站項目用地
征收補償方案的通知
????????????????????????????????2024年7月20日
吉陽區攪拌站項目用地征收補償方案
為做好吉陽區攪拌站項目用地征收補償工作,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略) 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用地的實際情況,制定該項目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吉陽區攪拌站項目具體范圍及四至坐標以項目規劃紅線的實際勘測定界為準, (略) 政府。
二、征收主體、實施部門和法律依據
(一)征收主體
1.征收人: (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
2.征收實施部門: (略) 吉陽區項目推進服務中心
(二)征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訂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4月23日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
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略) 令第590號);
5.《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
6.《 (略) 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略)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2013年修訂)〉的通知》(三府〔2013〕43號);
7.《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補償費和征地經費包干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規〔2021〕25號)。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堅持依法實施、合理補償、妥善安置原則。
(三)堅持保護合法建筑和打擊違法、違章建筑相結合原則。
(四)堅持以人為本,讓利于民,保障被征收單位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四、征收對象
項目范圍內房屋、建(構)筑物、青苗等附著物。
五、征收補償
(一)貨幣補償
1.未取得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合法批建手續的房屋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政府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建安成本價格作為貨幣補償標準(最終補償 (略) 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評審的標準為準)。
2.非住宅類
貨幣補償標準:按照政府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建安成本價格作為貨幣補償標準(最終補償 (略) 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評審的標準為準);造成停產、停業,應給予補償,補償標準以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一年的月平均營業額的8%計算,補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營業額以稅務部門核準的納稅申報為準)。
(二)評估方式
1.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日內,由被征收人共同協商確定一家具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開展評估;協商不成的,由 (略)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已備案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儲備庫中采取隨機抽樣方式選取確定。被征收房屋的建安成本價的評估時間節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2.選定的評估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被征收房屋建安成本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3.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對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 (略) 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最終評估結果以專家委員會鑒定結果為準。
六、青苗補償
涉及國有土地上的樹木、青苗的補償,原則上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的規定,采取評估的方式給予補償,或按《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補償費和征地經費包干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規〔2021〕25號)規定,采取青苗包干的方式進行補償。違法搶種的樹木、青苗一律不給予補償。
七、其他事項
(一)按照本方案規定,由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書,協議書內容明確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二)《征收補償協議書》簽訂后,被征收人應當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并自行騰空房屋。
(三)《征收補償協議書》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四)在本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無法達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 (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按照項目用地補償方案等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五)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征收主體單位依法 (略) 強制執行。
八、保障措施及法律責任
(一)執法部門對征收范圍內的搶建、搶種及違法建筑依法予以打擊。
(二)被征收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征收補償、補貼、獎勵款的,依法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參與清點丈量、拆遷安置等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本方案的規定開展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采取暴力、威脅或以其他方式阻礙依法進行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本方案中未盡事宜,或在項目用地征收補償過程中需對本方案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的, (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研究確定。
(二)本 (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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