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和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兩宗
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鎮安縣自然資源局委托,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掛牌出讓方式公 (略)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和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兩宗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礦權出讓人及地址
出讓人:鎮安縣自然資源局
地 址:鎮安縣永安路41號
二、交易機構名稱及地址
名 稱: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商州區民生路同城置業五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一)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本次擬出讓的范圍為以下坐標:
2000國家大地坐標 | ||
拐點號 | X | Y |
1 | *.00 | *.00 |
2 | *.00 | *.00 |
3 | *.00 | *.00 |
4 | *.00 | *.00 |
5 | *.00 | *.00 |
6 | *.00 | *.00 |
開采標高1144.9-830米 |
出讓采礦權位置:鎮安縣永樂街道辦、鐵廠鎮;礦區面積:0.86平方公里;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開采標高:1144.9米至830米;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生產規模:400萬噸/年;本次出讓資源量5492.78萬噸,出讓年限12年。
(二) (略) 鎮安縣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采礦權,本次擬出讓的范圍為以下坐標:
2000國家大地坐標 | ||
拐點號 | X | Y |
1 | *.00 | *.00 |
2 | *.00 | *.00 |
3 | *.00 | *.00 |
4 | *.00 | *.00 |
5 | *.00 | *.00 |
6 | *.00 | *.00 |
7 | *.00 | *.00 |
開采標高1160-880米 |
出讓采礦權位置:鎮安縣青銅關鎮;礦區面積:0.16平方公里;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開采標高:1160米至880米;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生產規模:100萬噸/年;本次出讓資源量2371.08萬噸,出讓年限20年。
四、 競買人資質條件
(一)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事業法人或企業法人,且注冊資金不少于2000萬元的均可參加競買;
(二)涉外資本或資金(包括三資企業及其類似企業)報名的,應當同時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有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規定;
(三)不接受自然人申請或聯合報名;
(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或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的企業不得參加競買。
五、掛牌出讓方式、起始價、增價幅度及競買保證金
(一)出讓方式:采用無底價公開掛牌方式出讓,高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二)出讓起始價及增價幅度: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起始價為人民幣*仟*佰***萬元整(¥*.00元),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萬元(¥*.00元)或**萬元的整數倍; (略) 鎮安縣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采礦權起始價為人民幣*仟零***萬元整(¥*.00元),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萬元(¥*.00元)或**萬元的整數倍。
(三)競買保證金: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仟萬元整(¥*.00元); (略) 鎮安縣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采礦權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仟萬元整(¥*.00元)。
六、公告、申請競買及掛牌時間
(一)公告、申請競買時間:申請人應于2023年7 月24 日至2023年8 月18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文件(公休日、節假日,網上交易系統正常運行,競買申請人可以申請競買),在系統上提交競買申請并繳納競買保證金。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8 月18 日16時整(競買保證金應在2023年8 月18 日16 時前到賬)。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確認其競買資格;
(二)掛牌時間:掛牌報價時間為2023年8 月19 日至2023年9 月1 日10時止(公休日、節假日,網上交易系統正常運行,競買申請人可以報價)。
七、網上出讓文件獲取
(一)有意競買者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交易系統http://**)查詢、瀏覽、下載掛牌出讓相關文件,詳見《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礦業權交易系統企業端操作手冊》。
(二)申請人首次參加競買,申請人應當攜帶相關有效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CA窗口( (略) 碑林區長安北路14號)辦理,咨詢電話:029-*。為避免因CA鎖辦理延誤網上報名,建議競買人可提前咨詢辦理。
八、風險提示
(一)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權的權利,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品位、儲量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一定的差距,對此,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
(二)競得人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林業、水務、環保、應急、電力、道路及開采擬出讓的礦山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競得人按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負責。若因上述事項未能完成導致采礦權許可證不能辦理的,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
(三)礦業權投資存在不可預計的風險,因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及縣的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不能開采的,以及其他風險造成無法實施開采的,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
九、其他事項
(一) (略) 政府《關于深入開展開山采石專項整治切實加強采石場管理的通知》、 (略) 政府《關于設置 (略) 建筑用灰巖礦和柏木溝建筑用白云巖礦兩宗采礦權的批復》、《鎮安縣采石礦山資源整合方案》等有關要求,本次新設出讓的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和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礦產資源,是為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到位的石料礦山采礦權提供接替資源,不得單獨辦理采礦許可證。
(二)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競得人(非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需承擔整合保留采礦權人相關打包費用人民幣*億*仟*佰***萬*仟*佰元整(¥*.00元)(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在整合采礦權前期補償、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前期建設等支出的費用),競得人(非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必須在競得后10日內支付相關打包費用人民幣*億*仟*佰***萬*仟*佰元整(¥*.00元),并與商洛 (略) 鎮安縣褚家山礦區水泥用灰巖廟坡礦段和鎮安龍潭子水泥用灰巖兩家礦山簽訂整合關閉協議; (略) 鎮安縣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競得人(非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需承擔整合保留采礦權人相關打包費用人民幣*仟*佰**萬*仟*佰元整(¥6550.23萬元)(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在整合采礦權前期補償、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山道路、廠房設備、項目前期建設等支出的費用)。競得人(非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必須在競得后10日內支付相關打包費用人民幣*仟*佰**萬*仟*佰元整(¥6550.23萬元)。
(三) (略)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競得人(非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在10日內未能支付整合保留采礦權人相關打包費用,未與商洛 (略) 鎮安縣褚家山礦區水泥用灰巖廟坡礦段和鎮安龍潭子水泥用灰巖兩個礦山實施資源整合,簽訂整合關閉協議,競得無效,競得人已繳納的采礦權競買保證金及相關費用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上繳地方財政),鎮安縣自然資源局有權收回該宗采礦權,并依法重新進行處置; (略) 鎮安縣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的競得人(非鎮安縣政府批復整合保留采礦權人)在10日內未能支付整合保留采礦權人相關打包費用,競得無效,競得人已繳納的采礦權競買保證金及相關費用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上繳地方財政),鎮安縣自然資源局有權收回該宗采礦權,并依法重新進行處置。
(四)采礦權出讓收益金按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有關規定繳納。
(五)如在規定時間內,競得人未能按規定繳納相關打包費用和采礦權出讓收益,鎮安縣自然資源局可單方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已繳納的采礦權競買保證金及相關費用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上繳地方財政),鎮安縣自然資源局有權收回該宗采礦權,并依法重新進行處置。
(六)對本次出讓采礦權存在異議的,應在2023年8 月18 日前以書面方式向鎮安縣自然資源局提出;對成交結果存在異議的,應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
(七)有關事宜詳見《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和柏木溝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兩宗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等出讓文件,掛牌出讓文件如有變更,以變更文件為準。
(八)咨詢電話
鎮安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電話:0914-* 聯系人:李先生
(略) 公共資源交易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0914- * 聯系人:郭先生
鎮安縣自然資源局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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