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采購項目
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我部采購信息,根據相關規定,現將我部物業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一、采購需求情況
(一)本項目分為兩個區:A區和B區。A區物業服務項目包含環境清理、綠化養護、垃圾清運;B區物業服務項目包含環境清理、綠化養護、垃圾清運、樓內保潔和安保服務。具體參數詳見附件(技術要求)。
(二)預算金額:147.08萬元/年。
(三)預計采購時間:2024年3月。
(四)項目服務地點: (略) 。
(五)物業服務合同期為三年,合同原則上一年一簽,合同價不予調整。若服務質量好,可適當延長1-2年服務期,期間若軍隊政策調整,可結合中標人保障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控股企業。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的,歷史股東和管理人員存在關聯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含軍隊采購網各軍兵種處罰通報),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意見反饋方式
(一)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以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二)供應商可對初步技術參數中具有傾向性和排他性條款提出質疑,采購人將根據質疑情況對相關條款進行修改,為下一步正式采購提供更加合理的技術參數。供應商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作為我單位論證完善需求參數要求的必要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采購活動,我單位不作書面回復。
(三)供應商對本次公示內容存在合理化建議的,請在公示期內,通過軍隊采購平臺反饋參與意向和意見建議,也可以采取專人送達、快遞等方式向我們反饋。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潛在供應商。提交的材料應當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若有代理人)、委托代理書(若有代理人)、提出異議的文字材料(必要時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應加蓋公章。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龍先生,聯系電話:*。
(略) 某單位
2024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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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