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公司《關于要求審批甌 (略) 保供水應急工程(永嘉片)涉河涉堤建設方案的報告》(溫水務〔2024〕8號)、《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甌 (略) 保供水應急工程(永嘉片)項目核準的批復》(溫發改審〔2023〕114號)以 (略) 水利電 (略) 編制的《甌 (略) 保供水應急工程(永嘉片)防洪評價報告(報批稿)》(以下簡稱《報告》)等材料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七條、《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浙江省水域保護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依據《浙江省水利廳關于甌 (略) 保供水應急工程(永嘉片)涉河涉堤建設方案審批權限的復函》(浙水函〔2024〕543號),結 (略) (略) 、永 (略) 的初審意見,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甌 (略) 保供水應急工程(永嘉片)涉河涉堤建設方案。項目選址位于甌江及甌江兩岸,跨 (略) 和永嘉縣。供水管道總長度約3.52km,管徑為DN1000,供水規模為#m3/d。供水管道起點為雙嶼 (略) 與鞋都大道交叉位置現狀DN1000管道,沿鞋都大道、 (略) 敷設,管道下穿通過甌江后在甌北街道陽光大道 (略) 交叉位置出土,之后沿陽光大道敷設至甌北 (略) 與現有DN600管道連接。管道從南向北依次涉 (略) 沿江防洪堤四期、甌江、永嘉縣甌北西段標準堤及上河浦。
二、原則同意《報告》提出的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和功能補救措施。水域補償工程應與本工程同步實施、同步驗收,水域補償工程總費用為56.#元,應列入建設項目工程概算。工程占用水域面積3.30m2,采用就近開挖水域面積67.77m2進行補償,補償后新增水域面積64.47m2,滿足水域面積占補平衡要求。工程涉河涉堤補償措施表詳見附表。
三、本工程下 (略) 沿江防洪堤四期、永嘉縣甌北西段標準堤,施工期間,你公司須委托專業機構做 (略) 域堤塘的沉降與穩定監測,定期將監測數據 (略) (略) 及永 (略) 報備,如出現影響堤塘安全穩定的情況,應立即停止施工并上報上述部門,待隱患排除之后方可繼續施工。 (略) 沿江防洪堤四期及永嘉縣甌北西段標準堤按規劃需要提標,請你公司 (略) (略) 及永 (略) 做好對接,在今后海塘安瀾工程實施時,你公司應無條件配合,自行承當管道遷改、保護工作及相關費用。
四、本工程涉及的上河浦按規劃需要調整左岸岸線,請你公司與永 (略) 做好對接,你公司后期應無條件配合河道的建設,自行承當左岸管 (略) 的護岸結構銜接、泄水管的延長改建及費用。
五、工程建設應嚴格按照批準的涉河涉堤建設方案放樣、施工,若涉河涉堤 (略) 部確需變更的,應及時向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審批手續。
六、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將涉河涉堤施工方案報施工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涉及汛期施工的,應同時編制工程度汛方案。其中,因施工需要臨時筑壩圍堰、開挖堤壩、修建阻水便道便橋的,應當事先報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施工結束后需及時拆除河道管理范圍內臨時設施,恢復河道原貌。
七、批后監管 (略) 和沿線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你公司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監督檢查。工程竣工驗收前, (略) 組織涉河涉堤專項驗收。工程竣工驗 (略) 和沿線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你公司須切實落實防汛安全責任,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況,須服從防汛應急管理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揮和調度。
九、涉及其它事項的,應報有關部門批準。
十、你公司如對本批復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 (略) (略) 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工程涉河涉堤補償措施表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工程涉河涉堤補償措施表
一 | 海塘 | 存在問題 | 補救措施 | |||||
序號 | 海塘名稱 | 現狀擋潮標準 | 規劃擋潮標準 | 現狀結構 | 管頂標高(m) | |||
1 | (略) 沿江防洪堤四期 | 100年一遇 | 200年一遇 | 框架 | -29.5~-28.5 | 1、影響海塘安瀾實施; 2、地層受擾動、損失等造成地層隆沉。 | 1、建設單位應 (略) (略) 做好銜接,無條件配合海塘安瀾工程的實施,自行承當管道遷改、保護工作及費用; 2、施工過程中控速度、勤定位、勤監測,結合施工實際情況及時糾正線位、及時注漿回填,施工及運行過程中海塘水平、豎向位移累計值≤10mm,變化速率≤3mm/d,監測設施布置在管道正上方及兩側各10m位置,監測頻率為施工期1次/d(管道施工單位),運行期1次/30d(管道建設單位),1年后(數據監測穩定)移交堤塘運行管理單位監測。 | |
2 | 甌北西段標準堤 | 50年一遇 | 100年一遇 | 土石 | -10.4~-6.5 | 1、影響海塘安瀾實施; 2、地層受擾動、損失等造成地層隆沉。 | 1、建設單位應與永 (略) 做好銜接,后續管 (略) 的海塘斷面需專門設計(框架結構,具體以下階段堤塘設計方案為準),無條件配合海塘安瀾工程的實施,自行承當管道遷改、保護工作及費用; 2、施工過程中控速度、勤定位、勤監測,結合施工實際情況及時糾正線位、及時注漿回填,施工及運行過程中海塘水平、豎向位移累計值≤10mm,變化速率≤3mm/d,監測設施布置在管道正上方及兩側各10m位置,監測頻率為施工期1次/d(管道施工單位),運行期1次/30d(管道建設單位),1年后(數據監測穩定)移交堤塘運行管理單位監測。 | |
二 | 內河 | |||||||
序號 | 河道名稱 | 現狀河底高程(m) | 現狀河寬(m) | 規劃河寬(m) | 規劃河底高程(m) | 管頂標高(m) | ||
1 | 甌江 | -11.0~5.3 | 1161 | - | - | -29.5~-10.4 | - | - |
2 | 永嘉縣上河浦 | 0.5 | 15.0~18.0 | 13.0 | 0.0 | 5.37 | 1、管橋橋墩及泄水管占用上河浦護岸實施空間,占用現狀水域3.30m2,自身管橋與下游橋梁疊加阻水比18.2%(自身管橋為3.4%,下游橋梁阻水16.2%); 2、管橋橋墩及泄水管部分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 3、現狀條件下,泄水管泄水(1m/s)容易沖刷岸坡。 | 1、 (略) 左岸開挖水域3.50m2,新建密排松木樁護岸7.5m,右岸按規劃岸線開挖水域64.27m2,新建C25砼灌砌塊石擋墻護岸護岸15.0m、自然斜坡護岸9.2m;合計開挖水域67.77m2,補救后河道過流能力提高,水域面積增加64.47m2; 2、右岸泄水管改建應與本工程同步實施;建設單位應與永 (略) 做好銜接,無條件配合河道建設,后期做好左岸管 (略) 的護岸結構銜接及泄水管的延長、改建,左岸泄水管出口段管頂標高應降至2.85m,水平段不小于3.0m; 3、左岸護岸實施前,泄水 (略) 應采用塊石防沖,拋石厚度0.1m、單重≥1.4kg, (略) 寬度≥1.2m。 |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方案應當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報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七條 建設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取水、排水等工程設施,應當符合防洪標準、岸線規劃、航運要求和其他技術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妨礙行洪暢通;……工程建設方案應當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前述防洪要求審查同意。……
《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防洪工程、水電站和其他水工程以及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取水、排水等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應當符合防洪要求、河道專業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嚴格保護河道水域。修建前款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項目批準、核準或者備案前,將工程建設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不影響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確需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審批。
《浙江省水域保護辦法》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的,應當符合水域保護規劃和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妨礙行洪暢通、損害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的,應當根據被占用水域的面積、容積和功能,采取功能補救措施或者建設等效替代水域工程。
抄送:浙江省水利廳,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 (略) ,市水政管理服務中心, (略) (略) 、綜合 (略) ,永 (略) 、綜合 (略) 。
(略) (略) 辦公室 2024年11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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