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背景、內容。
根據《重慶市2019年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略) )、《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管理暫行辦法》(渝環辦發〔2014〕 (略) )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渝府辦發〔2015〕 (略) )為健全環境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提高應急環保能力,確保環境執法工作正常有序開展,2021年實施項目環境執法及信訪應急管理能力建設,主要內容有開展環境應急演練,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移動執法平臺網絡服務費,應急指揮大廳系統運營費,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環境應急物資采購等。
(二)項目資金情況。(項目資金到位、資金執行和管理等情況)
項目資金到位25萬元,到位率100%;資金執行23萬元,執行率92%,用于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及環保應急能力建設中的購買和服務費用,2022年支付剩余款項。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對項目實施監督,積極爭取財政資金,落實項目監管責任,按時完成項目。
(三)績效目標。(設定預期目標情況)
總體目標設置:以維護環境安全為目標,以落實“十三五”規劃為抓手,持續深化環境安全全過程管理,壓實環境風險防控企業主體責任及屬地監管責任,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 (略) 置突發環境事件,杜絕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1.產出數量目標設置:開展縣級聯合環境應急演練1次、編制環境應急預案2套、采購環境應急物資1批
2.產出質量目標設置:預防環境突發事件有效性≥90%、應急演練合格度≥100%
3.
產出時效目標設置:防范環境應急事件及時率≥100%
4,。產出成本目標設置:項目成本概算≤25萬元
5.生態效益目標設置:加大執法力度,防范環境風險,環保應急能力提升-達標
6.滿意度目標設置:受益群眾滿意度≥90%、 (略) 門滿意度≥90%
(四)部門(單位)職能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級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根據職責和授權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 (略) 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略) 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2.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協調較大及以上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 (略) 理。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4.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 (略) 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略) 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6.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7.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 (略) 理,參與 (略) 理。
8.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縣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9.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執行上級生態環境監測規范和相關標準,擬訂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信息網, (略) 門統一規劃生態環 (略) 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10.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我縣的相關工作。
11.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查。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制度,對接中央、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縣級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根據授權對鄉鎮(街道)、 (略) 門貫徹落實生態環 (略) 署情況進行督查問責。
12.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 (略) *** 承擔, (略) 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13.負責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14.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 (略) 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在我縣的履約工作。
15.承擔豐都縣生態環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6. (略) 屬單位黨建、安全監管、信訪穩定工作。
1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對照總體目標分析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通過購買環境應急物資、開展環保應急演練,編制應急預案有效地維護了環境安全,深化了環境安全全過程管理,強化了基層基礎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杜絕了重大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二)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產出、效益、滿意度績效指標值,逐項分析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產出
1.產出數量指標完成情況:完成縣級聯合環境應急演練1次;編制完成環境應急預案2套;購買環境應急物資1批。
2.產出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預防環境突發事件有效性95%;應急演練效果突出,合格度100%。
3.產出時效指標完成情況:環境應急事件反應速度顯著提升,防范環境應急事件及時率100%
4.產出成本指標完成情況:項目成本25萬元,已支23萬元,剩余款項2022年支出。
效益
生態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執法力度增大,環境風險減小,環保應急能力提升。
滿意度
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受益群眾滿意度95%, (略) 門滿意度95%。
(三)評價結果
本項目自評得分99分,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三、存在問題
執法和防范環境風險事件發生能力仍有不足。
四、下一步改進措施
加大對環境執法能力的進一步投入和建設。
五、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在豐都縣人民政府 (略) 上進行公開,績效評價結果與下年度資金安排直接掛鉤。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中央巡視、各級審計和財政監督中發現 (略) 涉及的金額。
豐都 (略)
2022年3月30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