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報價稅率為13%增值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 二、資質要求:投標人應是依法組建注冊的,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依法設立的其他組織,并具有提供本項目所采購產品的能力;參與報名報價 (略) CA認證, (略) 進行合同簽訂。 三、售后服務:出賣人按本合同及技術協議要求,對產品質量問題負責,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或貨到50天之日起質保1年,質保期內存在質量問題的,質保期自出賣人更換、修復質量缺陷后重新計算。 四、供貨時間規定:自合同簽訂后10日內供貨。 五、付款方式:無預付款,貨物驗收合格使用正常后采購方一年內支付供應商90%的合同價款,其余10%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支付(不計利息)。 出賣人未先行提供發票或未按買受人要求辦理掛賬手續的,買受人有權拒絕付款。 六、運輸方式:出賣人以汽運方式運輸,出賣人負擔貨物運費及卸貨至庫房搬運費所有費用。 七、交貨地點:山西煤炭運銷 (略) 。 八、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后10日內交貨。 九、包裝要求:包裝方法符合國家包裝標準及產品出廠標準,由出賣人提供、承擔,包裝品不回收。 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供應商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 (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 十一、中選方案:按項中選。 十二、其他要求 1、 (略) 上聯機洽談48時內未回復的、提供資料24時未上傳的視為放棄。 2、對安全生產有重大影響的關鍵設備、材料、配件,要求供應商首次中選的試用(原則上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用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出具情況說明(加蓋公章)后簽定合同。 十三、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 12 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十四、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略) 監督電話:0356-* 十五、合同簽訂主體:山西煤炭運銷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