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對黔江規資(土地)告字〔2024〕3號公告有關內容的補充說明
各申請人:
現就黔江規資(土地)告字〔2024〕3號公告有關內容進行補充說明,具體如下。
黔江規資(土地)告字〔2024〕3號公告附件《 (略) 黔江區QG-C10-1/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須知》中第十二條“其他須特別說明的事項”中第二款內容“宗地情況。在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該宗地中如涉及高壓線、地下人防工程、地下管線或其他地上、地下建構筑物等設施需搬遷補償的,由競得人自行負責,搬遷補償費用由競得人承擔。”變更為:在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一是競得人須按照相關權利人的具體決算報告支付出讓宗地中地上地下建構筑物等設施費用;二是若出讓宗地中涉及高壓線、地下人防工程、地下管線或其他地上、地下建構筑物等設施的搬遷補償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并且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鑒此,黔江規資(土地)告字〔2024〕3號公告的申請資料提交時間、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順延至2023年7月15日17:00時,掛牌截止時間順延至2023年7月17日17:00時;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關于對黔江規資(土地)告字〔2024〕3號公告有關內容的補充說明》蓋章復印件2份。
特此公告。
重慶渝黔 (略) (略) 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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