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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立業 (略)
破產評估招標公告
債務人山東立業 (略) 破產清算一案, (略) (略) 指定山東青陽律師事務所擔任山東立業 (略) 管理人,開展破產管理工作。為了盤點評估債務人山東立業 (略) 財產, (略) (略) 同意,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 (略) (網址:http://**)上公告, (略) 絡招標的方式公開選定專業機構,進行破產評估,現公告如下:
一、招標事項
在破產程序中評估機構及其評估專業人員根據委托對債務人的不動產、動產、無形資產、企業價值、資產損失或者其他經濟權益進行評定估算,并出具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一)盤點落實債務人財產現狀,明確賬務記載與實際情況的差異;(二)列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查報告,以及設立擔保、查封及扣押等財產情況;(三)債權人會議、破產 (略) 或者管理人要求的事項。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完成招標事項合法有效的資質;
2.申報人應列入山東省 (略) 、 (略) (略) (略) (略) 的評估機構備選庫名單;
3.申報人熟悉破產評估業務,且不是聯合體投標。
三、申報方式
申報人應于申報期限屆滿前向管理人提交投標書及證明材料各一份。申報材料應滿足下列要求:
1.投標書應簡明扼要,主要包括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從業經驗、工作方案、評估費報價及支付方式、服務承諾等;
2.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申報人資質、符合申報條件的證明、投標書所列事項證明及其他材料。
四、選定方式
綜合考量申報人的從業經驗、工作方案、報價付款、服務承諾等因素確定中標人。管理人僅通知中標人,中標人須在收到通知后3日內按照管理人要求簽訂合同并遵守本招標公告及投標文件,違反前列規定的中標人,視為放棄中標,從其他申報人中另行確定中標人;未中標的申報人,不再通知且申報材料不予退回。若申報人為一人,其投標符合本招標公告要求的,直接確定為中標人。
五、報名地點及時間
報名地點為 (略) (略) 278號山東青陽律師事務所,報名期限截至2025年3月24日 17 時。
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 135 6383 9729
監督人:趙先生,聯系電話: 177 0538 3799
山東立業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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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