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資擴股 |
標的名稱 | 四川長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資擴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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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G#SC# | 擬募集金額(掛牌價格) | 3,000 萬元 | |||
價格說明 | 此掛牌價為募集資金總額,該金額為固定值; (略) 絡競價的,將以1元新增注冊資本對應單價#為起始價, (略) 絡一次性報價。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1-19 | |||
擬新增注冊資本 | 不超過#元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2-16 | |||
增資新股東股權占比 | 不高于12% | 增資新股東占有股份數 | —— | |||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資 | 是 |
增資企業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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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企業基本情況 | 增資企業名稱 | 四川長 (略) | |||||||||||||||||||||||||||||||||||||||||||
所屬行業 | 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 ||||||||||||||||||||||||||||||||||||||||||||
(略) | 四川 (略) 梓潼縣 | ||||||||||||||||||||||||||||||||||||||||||||
增資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MAC81HRBXC | ||||||||||||||||||||||||||||||||||||||||||||
注冊資本 | 10,# 人民幣 | ||||||||||||||||||||||||||||||||||||||||||||
股本總額 |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高劍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企業類型 | (略) | ||||||||||||||||||||||||||||||||||||||||||||
企業性質(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職工人數 | 60人 其中:在崗 60人,離退 0人 | ||||||||||||||||||||||||||||||||||||||||||||
經營范圍 | 一般項目:新材料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銷售;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 ||||||||||||||||||||||||||||||||||||||||||||
增資企業簡介 | 四川長 (略) (以下簡稱“公司”)坐落于中國唯一科技城—— (略) ,是四川長虹 (略) 控股子公司,為集團在新能源材料領域重 (略) ,全國首批“賽馬制工程技術中心”落地成果。公司聚焦下一代高性能電池關鍵材料的創新、研發和生產開發,已成功實現低成本、高容量、長壽命硅基負極材料與超薄金屬鋰及鋰合金帶的批量生產。 | ||||||||||||||||||||||||||||||||||||||||||||
增資前企業股東及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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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
2023 年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0 | -361.57 | -361.57 | |||||||||||||||||||||||||||||||||||||||||||
資產總額(萬元) | 負債總額(萬元)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 # | # | |||||||||||||||||||||||||||||||||||||||||||
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 ||||||||||||||||||||||||||||||||||||||||||||
備注 | —— | ||||||||||||||||||||||||||||||||||||||||||||
以下數據出自最近一期企業財務報表(單位:萬元)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2024-09-30 | 2.26 | -# | -#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額(萬元) | 負債總額(萬元)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萬元) | ||||||||||||||||||||||||||||||||||||||||||
季報 | # | # | # | ||||||||||||||||||||||||||||||||||||||||||
備注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本次評估報告: | |||||||||||||||||||||||||||||||||||||||||||
原股東是否參與增資 | 不參與 | ||||||||||||||||||||||||||||||||||||||||||||
管理層是否參與增資 | 不參與 | ||||||||||||||||||||||||||||||||||||||||||||
員工是否參與增資 | 不參與 | ||||||||||||||||||||||||||||||||||||||||||||
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若以意向估值2.2億元測算,增資前后長虹新材料股權結構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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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投資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擬募集金額 | 3,000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增資達成或終結的條件 | 一、增資達成的條件 意向投資方經過投資方遴選程序被確認為最終投資方,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并完成全部/首期款支付,則本次增資擴股成功達成,雙方按照《增資擴股協議》的約定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二、增資終止的條件 1.經投資方遴選程序后未產生符合條件的最終投資方。 2.因不可抗力導致增資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有權機構書面通知決定終止交易。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1.在中國境內(含港、澳、 (略) )依法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 2.本次項目接受聯合體報名,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名,且均需滿足全部資格條件。 3.意向投資方報名時需提交參加本次增資的意向申購書,明確擬出資金額。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條件。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300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4-12-16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帳支票、電匯、網銀等。 | ||||||||||||||||||||||||||||||||||||||||||||
賬戶信息 | |||||||||||||||||||||||||||||||||||||||||||||
賬戶名稱 | 西南聯合產 (略) | ||||||||||||||||||||||||||||||||||||||||||||
開戶行 | 中信銀行成都分行 | ||||||||||||||||||||||||||||||||||||||||||||
賬號 | #1211 | ||||||||||||||||||||||||||||||||||||||||||||
(略) 置方式 | 一、確認投資方后 (略) 置 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增資協議后轉為增資價款。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增資企業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增資企業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增資企業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資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增資企業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增資企業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增資企業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增資企業的指定賬戶。 四、保 (略) 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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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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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投資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資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資方,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資方 | 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 ||||||||||||||||||||||||||||||||||||||||||||
有合格意向投資方,征集到2家合格意向投資方以上 | 其他競爭性方式(其他方式) | ||||||||||||||||||||||||||||||||||||||||||||
其他披露信息 | |||||||||||||||||||||||||||||||||||||||||||||
募集資金用途 | 氣相沉積法等下一代工藝生產硅碳負極材料、金屬鋰等產品的持續研發投入以及增加運營資本。 | ||||||||||||||||||||||||||||||||||||||||||||
遴選方案 | 一、征集意向投資方 意向投資方在公告期內提交報名材料、交納交易保證金#元,西交所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登記。 1.公告期內,若所有意向投資方申購合計金額不低于3,#元(含)時,西交所將在公告期滿后將意向投資方的報名情況反饋至長虹新材料,由長虹新材料對意向投資方資格進行審核。 2.公告期內,若所有意向投資方申購合計金額不足3,#元時,則繼續發布延期公告,直至意向投資方申購金額足額為止。 二、投資資格審查 長虹新材料應在收到意向投資方的報名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書面告知西交所。若所有意向投資方均不具備投資資格或具備資格的意向投資方合計申購金額不足3,#元的,由西交所繼續發布延期公告。 三、遴選方式 1.若具備資格的意向投資方合計申購金額為3,#元的,則長虹新材料和投資方可以按實際申購金額直接簽訂《增資擴股協議》。 2.若具備資格的意向投資方合計申購金額超過3,#元的,則由西交所組織意向投資方以每股單價為 (略) 絡一次性報價,并按照報價結果與意向投資方申購金額依次匹配原則確認最終投資方: (1)報價結束后,按照報價金額從高到低依次排序,若報價相同的則按照“申購金額優先”原則,若申購金額亦相同的則按照“保證金到賬時間優先”原則確認各意向投資方排名順序; (2)按照報價金額從高到低順序結合意向投資方申購金額逐一匹配,直至認購滿3,#元為止;若最后一位可匹配的意向投資方申購金額超過剩余可認購金額時,以實際可認購金額為準;最低有效報價即為本次增資的每股成交單價。未匹配成功的其他意向投資方的保證金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 (略) 無息退還。 四、確認最終投資方后,按照最終成交金額計算注冊資本金及投資方持股比例。 | ||||||||||||||||||||||||||||||||||||||||||||
增資方案 | —— | ||||||||||||||||||||||||||||||||||||||||||||
增資條件 | 投資方須以現金方式出資,單家投資金額應為#元及#元的倍數且不超過3,#元。 | ||||||||||||||||||||||||||||||||||||||||||||
與增資相關其他條件 | —— | ||||||||||||||||||||||||||||||||||||||||||||
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何女士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陶女士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028-# | ||||||||||||||||||||||||||||||||||||||||||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產權(http://**)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略) 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 (略) (略) 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 (略) 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 (略) 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 (略) 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 (略) 絡競價操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 (略) 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 (略)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 (略) 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略) 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
風險提示 | |||||||||||||||||||||||||||||||||||||||||||||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南聯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 (略) 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交 (略) 網絡競價系統軟硬 (略) 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務通用規則》 第八章。 3. (略) 操作風險。 (略) 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 (略) 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 (略) 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 》 ,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 (略) 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交所交易規則,自行 (略) 理,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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