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決定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22-*
傳 真:022-*
通訊地址:天津空港經濟區西三道166號投資服務中心A區四樓行政審批局(*)
建設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名稱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保稅區(臨港區域)LDC-打包車間新增發酵豆粕生產線項目 | 路易達孚(天津) (略) | 天津港保稅區臨港區域渤海四十路2068號 |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天津再生資源研究所 | 在現有打包車間二層預留區域新增一套獨立的發酵豆粕生產線,分別布置安裝發酵豆粕生產設備,包括1臺500kg混合機、一臺螺旋包裝機和斗式提升機等,建成后年產發酵豆粕500噸。本項目環保投資為6.5萬元,占總投資的10.8%,主要用于廢氣防治設施及噪聲防治設施等。 | (一)項目運營過程中豆粕投料過程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脈沖除塵器和現有工程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不低于21米高的排氣筒DA025排放。其中,顆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關限值要求。 實驗過程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及上述工序未被收集的部分粉塵無組織排放,非*烷總烴廠房外排放限值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關限值要求;顆粒物、非*烷總統、硫酸霧和氯化氫廠界落地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關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關限值要求,確保達標排放。 (二)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設備清洗廢水、實驗器具較清潔廢水和純水系統排濃水,經現有項目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至臨港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外排廢水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限值要求。 (三)選用低噪聲生產和輔助設備,本項目噪聲源為斗式提升機、雙軸混合機、螺旋包裝機、破拱器、液體攪拌罐、脈沖除塵器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設備應落實隔聲、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暫存場所規范化設置,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分類規范存放。實驗器具清洗濃液,廢試劑瓶及實驗廢液屬于危險廢物,經收集后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廢包裝材料和除塵灰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廢包裝材料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除塵灰由企業自行回收回用于生產,固體廢物場所均須設置規范化的標志牌。 (五)落實環評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做好報告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公開。 (六)在運營中須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求落實包括減產、限產、停產等在內的應急減排措施。 | - | 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 |
公示期限內,公眾可以通過電話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的意見和建議。
注: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黨建工作部是保稅區政務網站(http://**.cn)主管部門,所有政務信息均為受權發布。按照《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我區政務網站相關信息時,須注明信息來源,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及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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