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征補公告〔2024〕2號
根據蒙陰縣人民政府決定,為提供2024年建設用地需要, (略) 鎮山泉官莊村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蒙陰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 (略) 鎮人民政府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常路鎮山泉官莊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擬用于中浩塑業智能倉儲物流裝備制造項目建設,開發用途為工業用地。上述地塊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蒙陰縣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497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涉及的集體經濟組織:常路鎮山泉官莊村;
本次擬征收地塊位于蒙陰縣綜合物流園范圍內,總面積1.6310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6310公頃(村莊1.6310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3〕144號文公布的蒙陰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Ⅱ級區片,補償標準為*元/公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略) 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發〔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山泉官莊村村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山泉官莊村村委會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元/畝標準,在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社會保障補貼36.*元。由蒙陰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山泉官莊村村民委員會研究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山泉官莊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為準。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4年1月27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前書面向蒙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蒙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
聯系人:尚海龍,聯系電話:* 。
蒙陰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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