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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4) (略)
(略) 有限公司就信號專用備 (略) 需物資采購及 (略) 國內公開詢價,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與報價。 (略) 如下:
1.采購內容:2016年(3、4)季度信號專用備件采購的供貨及相關服務。 (略) 《采購詢價單》。
2.參與報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參與報名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法定代表人
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或本項目的詢價。
(2)參與報名供應商營業執照的經營 (略) 報項目物資的制造或銷
售或服務。
(3)參與報名供應商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參選。
3.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日期起3個工作日
報名地點: (略) 市 (略) 區 (略) 綜合辦公 (略)
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申請表》及以下資料:
(1)參選人加蓋公章的“三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正本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委托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5)產品的相關資料和檢驗報告等(如有)。
若參與報名的供應商在報名截止時間未提交相關報名材料的,將無法參與本次詢價。
(略) 報名供應商不足三家, (略) ,若三次公告發布后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仍不足三家, (略) (略) 理:如有兩家報名供應商符合條件, (略) 比價程序,綜合報價最低者為第一中選候選人;如只有一家報名供應商符合條件, (略) 價格談判。
如屬于緊急性物資, (略) 發布次數。
4.正式報價時間
(1)本 (略) 開啟報價的方式,正式報價時間、 (略) 通知。
(2)供應商法人(或授權人)未在規 (略) 提交詢價 (略) 開啟報價的,將取消本項目參與資格。
(3)外地供應商原則 (略) 參與開啟報價過程,如確因特殊 (略) ,必須在正式報價時間前將正式詢價單與委托承諾書以郵遞或 (略) , (略) 統一密封保存, (略) 當眾開啟報價。
5.本次詢價采用以下方法確定中選候選人:
總項總價比:各供應商投標報價、交貨期、故障維修及服務響應時間、保修期等因素對 (略) 比較,最低總價的報名人推薦為該項目第一中選候選人,次低者推薦為第二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如遇評審價相同者,以總貨期短者列前。如遇評審價及總貨期均相同者,取注冊資金大者列前。
6.如果第一中選候選人中選后不按詢價結果簽訂合同,采購方可確 (略) 合同的第二中選候選人中選,如果第二中選人中選后不按詢價結果簽訂合同,采購方可確 (略) 合同的第三中選候選人中選。
7.本項目不允許有缺漏。
報價人需以澄清后的“采購詢價單”規定的 (略) 報價,任何變更將視為缺漏項。 (略) 有報價人對于某項都未報價,該項不作為缺漏項。
8.無效報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參選報價為無效報價,無效報價單不參加比選:
(1)報價單沒有加蓋參選人公章的;
(2)參選人不接受對其報價單算術錯誤更正的;
(3)報價單附有采購方不能接受的條件;
(4)報價單有缺漏項。
9.報價單算術錯誤更正
(1)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小數點明顯錯誤的除外;
(2)單價乘數量之和不等于總價, (略) 要求的,以單價計算金額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細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10.其它錯誤報 (略) 確認為準。
11.中選通知
中 (略) 上公示,不負責解釋中選或落選原因。
13聯系方式
采 購 方: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區 (略) 路1號
電 話: ***
傳 真: ***
郵 編: ***
聯 系 人:高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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