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蘿卜灘河104畝水面經營權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資產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出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本次資產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已認真考慮產權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出租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我方 (略) 絡競價方式實施資產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 (略) 競價交易規則》等內容和規定,網絡競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7、對競租本次出租標的享有優先承租權的權利人(如有),我方承諾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詢的義務,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優先承租權的權利人;
8、出租標的成交后,我方承諾按照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承租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出租標的簡況
(一)出租標的名稱
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蘿卜灘河104畝水面經營權(標的編號:N0168TD*)。
(二)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蘿卜灘河104畝水面經營權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合同的規定,對該水面進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權利。
本次出租標的對應的水面位于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境內,面積約為104畝,四至范圍為:東至姚義,西至四連村,南至西大堤,北至王家土。
(三)租賃期限
5年,租賃期限自出租標的正式移交之日起計算。
(四)租賃用途
僅限于養殖常規水產品,不得養殖影響水質環境等相關部門禁止的養殖項目。
(五)特別提示
1、意向競租方如需查看出租標的,須在報名時向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提交現場查看申請,由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與出租方聯系后,通知現場查看時間,由其自行查勘現場。
2、本次經營權交易時,在同等條件下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且優先權的級別相同。優先權的行使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執行:
(1)享有優先權的意向競租方如欲行使優先權,不論出租標的采取何種交易方式,必須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相關要求辦理報名手續、按時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優先權的證明文件;否則視同放棄行使優先權。
(2) (略) 絡競價的交易方式,在網絡競價過程中,其他意向競租方報價為最新價時,享有優先權的意向競租方如欲行使優先權,應在規定的應價時間內,在網絡競價系統中行使優先權,否則視同放棄行使優先權。相同級別的優先權人在行使優先權時,按時間優先原則,即其中一優先權人在某一價格先行使優先權后,其他人在該價格不能再行使優先權。
三、出租方
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四、出租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本次產權出租行為已履行了相應決策程序,并獲得了相應的批準。
五、出租標的的資產評估情況
1、資產評估的委托方: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2、評估機構:蕪湖誠興資產評估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評估基準日:2024年5月31日。
4、評估報告名稱及文號:《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擬了解資產年租金價值而涉及的集體水面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蕪誠資評報字[2024]第80號)。
5、評估對象: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蘿卜灘河104畝水面經營權年租金價值。
6、評估結果:截至評估基準日,被評估對象評估價值為人民幣*萬零*佰***元整(¥*)。
六、交易條件與意向競租方資格條件
(一)交易條件
1、出租標的5年期掛牌起始價(出租底價):人民幣5.*元。
2、出租標的租金支付要求及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個合同年度的租金為全部合同年度總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個合同年度租金自《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承租方支付至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個合同年度結束前1個月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3、履約保證金的支付要求:
自《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應向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年租金成交價金額,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4、與標的出租的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競租方承諾: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規定;已經適當的批準與授權參與本次標的競租;所提交的競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2)意向競租方承諾:已對出租標的進行了實地勘查,對出租標的的現狀完全知悉且無異議,對其存在的投資風險已做了充分預判,投資風險自行承擔,與出租方、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無關。
(3)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憑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出租標的移交日現狀與出租方自行辦理出租標的的移交;承租方應配合辦理本次出租標的的移交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的,即視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標的的移交,出租標的自移交(或視同辦理完畢標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責任及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與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4)意向競租方承諾:如出租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公示面積存在差異時,不調整成交價款。
(5)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水產養殖范圍僅限于合法水產養殖品種。如因承租方自身的養殖品的緣故,或因承租方投放餌料的緣故,或因承租方捕獲收獲方式的緣故等,造成水質污染的,承租方須無條件立即將水質恢復到原有水平,造成生物危害的,立即停止養殖,出租方依法追究承租方責任。
(6)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轉讓、抵押、轉租全部或者部分標的。
(7)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改變塘口出租時的原狀,確因農業生產經營需要,須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所需資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承租方必須將其恢復原狀。
(8)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應自行負責水面岸堤及相關設施日常維護,不得擅自改變水系,積極配合政府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泄洪和抗旱供水的養殖防逃、阻攔等設備由承租方自行解決,設置的養殖防逃阻攔設施不得影響放水與泄洪,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9)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如因農業生產經營需要在本次出 (略) 域內建設相關配套設施時,應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10)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標的水面水位高低線必須服從農業用水要求,承租方應全力支持出租方做好農業灌溉用水的管理。
(11)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應符合南陵縣弋江鎮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的相關遠景規劃及環保要求不得破環經營的養殖水面的水質。
(12)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養殖水面周邊如有水質污染問題或其它矛盾糾紛而影響生產經營的,出租方協助承 (略) ,協助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自行解決。
(13)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必須接受出租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承租方應加強管理,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所遇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傷亡、社會治安以及偷盜等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旱災、水災等)時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 (略) 理,與出租方無關。
(14)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應自覺遵守《防洪法》、《水法》、《漁業法》、《安徽省城鎮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15)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自行辦理水產養殖證等相關手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符合政策規定的由承租方享有,并自行辦理補貼手續。
(16)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因鎮或縣規劃建設,或 (略) 劃調整,需要中途終止合同的,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終止合同。終止時,租賃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價款總額以月(不足一個月的不計)為單位折租費,退還承租方。
(17)意向競租方承諾:租賃期間,應合理安排養殖水產品時間,掌握所養殖水產品的成長期,不得在合同期滿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時,因所養殖的水產品成長期等問題,不能將其及時清理,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8)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完全履約至《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的,承租方應在租賃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當日),按相關要求將出租標的交回給出租方。
(19)意向競租方承諾:如《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標的通知之日起20日內(含收到通知當日)按相關要求將出租標的交回給出租方,租賃期限計算到承租方按相關要求交回給出租方的當日。
(20)意向競租方承諾: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承租方應無條件履行交回標的手續,在1個月內將養殖產品清理,產品收益后的遺留部分應無償交給出租方。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動的設施、設備自行按期撤走,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動的設施、設備等均以現狀無償交給出租方,對在經營期間的建設等投入不得要求補償。若承租方逾期交回標的,應以日租金雙倍標準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出租方占用使用費。
(21)意向競租方承諾:同意出租方對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開具財務收據,不開具發票,如需代開發票,代開發票產生的相關稅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2)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價對出租標的進行報價;否則,視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價,并以出租底價作為報價。
(23)意向競租方承諾:對出租方擬定的《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樣本)內容無異議并遵照執行。
(二)意向競租方資格條件
意向競租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8日。
(二)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競租方,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延長(延長周期內征集到意向競租方數量不少于1個且該延長周期結束,本項目公告期結束),最多延長(20)個周期。
(三)報名時間
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延長,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
(四)交易保證金的交納 (略) 理
1、交易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元。
2、交易保證金交納時間:意向競租方應于報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長,報名截止日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的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全額支付到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實際到達指定賬戶時間為準);否則視同意向競租方自動放棄對標的的競租,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3、交易 (略) 理:
(1)如因意向競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競租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意向競租方違規違約,將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出租方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意向競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作為支付給出租方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的違約金,同時有權取消該意向競租方的承租資格;該意向競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出租方、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該意向競租方進行追償。
a.意向競租方已提出有效競租申請(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已發放競租申請受理通知)后,單方撤回申請的;
b. (略) 絡競價的交易方式時,以標的的出租底價(掛牌價格)作為起始價,所有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均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 (略) 絡競價系統中報有效報價(加價報價的,報價不得低于出租底價;減價報價的,報價不得高于出租底價;其他方面均應符合項目的競價規則)而導致標的未成交的;
c.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競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相關通知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d.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競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相關通知要求與出租方簽訂《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的;
e.意向競租方存在《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中規定出租方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意向競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作為支付給出租方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的違約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規定時間內將交易保證金退還至意向競租方的銀行賬戶:
a.意向競租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在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未向意向競租方發出競租申請受理通知前,意向競租方書面向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棄競租標的,且未發現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競租方書面明確表示放棄競租并經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予以一次性、原額、原路徑(事先有約定 (略) 徑,但收款方須仍為意向競租方,下同)、無息退還;
b.意向競租方經資格審查最終被確認為“不合格意向競租方”的且未發現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應當在該意向競租方最終被確認為“不合格意向競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該意向競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予以一次性、原額、原路徑、無息退還;
c.意向競租方經資格審查最終被確認為“合格意向競租方”但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未發現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應當在確認該意向競租方為非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意向競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予以一次性、原額、原路徑、無息退還。
(3)意向競租方發生以上(1)項下的違約行為,導致《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無法簽訂或無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權對出租標的進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時,違約的意向競租方不得報名參加競買;重新公告交易的標的成交價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標的成交價(對于沒有產生成交價的,出租標的出租底價視為出租標的成交價)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務費用及因意向競租方違約而重新公告交易導致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的滯納金(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滯納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屆滿日有效LPR利率雙倍計算),均由違約的意向競租方承擔,由出租方追究違約的意向競租方的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4)在承租方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成交雙方向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支付約定的交易服務費用,否則,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于承租方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的第3個工作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成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證金相關約定的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證金的退還、暫不予退還、不予退還、 (略) 置等)應依照《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地點
安徽長江農 (略) (略) 或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
(六)報名時應提交的主要資料
本項目相關備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現場查閱;本項目報名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領取。
(七)交易方式
1、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采取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
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確定為承租方。承租方應按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出租底價,如低于出租底價的或未按要求報價的視同接受出租底價,并以出租底價作為報價),該報價確定為成交價;并按通知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
2、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 (略) 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
確定最終成交價格及承租方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如意向競租方采 (略) 絡競價的,則應于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如意向競租方 (略) 絡競價的,則應于競價結束后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確定并另行通知。
4、加價幅度由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確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
(九)競價規則
競租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租。
(十)交易時間
由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確定交易時間,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雙方簽訂《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承租方依據《水面經營權租賃合同》約定將出租標的第一個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農林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八、聯系方式:
安徽長江農 (略)
聯 系 人:陳經理
聯系電話:0553-*
傳 真:0553-*
聯系地址: (略) (略) 1號( (略) 人大原辦公樓)
或安徽長江農 (略) (略)
聯 系 人:何經理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略) 民服務中心辦公樓一樓西側從西至東第1-2號門面房
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蘿卜灘河104畝水面經營權出租項目的相關公告信息以安徽長江農林產 (略) 站(http://**)發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南陵縣弋江鎮黃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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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