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
根據環保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危險廢物的管理,強化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產廢科室須執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在顯著位置張貼危險廢物防治責任信息。
三、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示欄由使用及儲存部門負責制作,對其公示信息真實性負責,安全科監督把關。
四、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公示欄信息應包括:
1.危險廢物的名稱、產生環節、危害特性;
2.危險廢物的最大存量、處置方法、儲存位置及去向;
3.危險廢物 (略) 置措施及外部救援電話;
危險廢物的管理責任人及聯系電話。4.
五、 (略) 實際情況,及時對危險廢物防治公示欄信息進行更新和維護,
六、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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