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投審〔2025〕17號
廣東松山 (略) :
《廣東松山 (略) 關于報送“ (略) ”搬遷建設實訓教學設備更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 (略) 函〔2025〕1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報請省政府同意,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領域重大設備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為達到教學科研相關設備配置標準,推動教育領域設備更新工作,同意廣東松山 (略) “ (略) ”搬遷建設實訓教學設備更新項目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502-(略)-05-03-(略))。
二、項目建設地 (略) (略) 蓮花大道北10號。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更新高檔數控機床核機器人、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類等品目設備共計79臺(套),淘汰同品目設備共計302臺(套)。其中,擬更新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類設備48臺(套),擬更新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類設備13臺(套),擬更新高端儀器18臺(套)。
三、項目估算總投資(略)元,均為設備購置費。項目建 (略) 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及自籌解決。
四、根據《廣東省政府投資省屬非經營性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粵府〔2022〕12號)第六條(三)的有關規定,醫療設備、實驗室裝備、實訓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等專業性較強的設備購置,可以由項目使用單位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自行組織建設,同意 (略) 自行組織建設。
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請按照資源節約的原則,做好節能減排相關工作;落實好相關風險防范及化解措施,將社會穩定風險降到最低,確保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安全。
六、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抓緊編制初步設計概算。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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