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 (略) 向我局申請以協議出讓方式使用1宗國有建設用地,依據《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二、公告期限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請方式
在公告期限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政策等另有規定的外,均可申請參加。對本公告所列宗地有意向的,請以書面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申請。
申請地址: (略) 太白湖 (略) 政務服務中心3樓B301窗口
聯系電話:0537-*
四、意向用地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請書(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證件(驗原件、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驗原件、復印件)。
五、確定供地方式
(一)公告期限內,若無其他意向用地者,我局將以協議出讓方式出讓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二)公告期限內,若還有其他意向用地者, (略) 上掛牌出讓方式出讓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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