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FB 三湖一山旅游風景道(S343 太湖縣寺前至牛鎮段)工程(項目編號:H5GC25A03G012)”招標文件異議的回復如下:
一、提問的回復:
問1:FB三湖一山旅游風景道(S343 太湖縣寺前至牛鎮段)工程,業績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不含當日),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 2000 萬元的三級 (略) 工程施工業績(需 (略) 面、景觀綠化施工內容) (略) (旅游風景道)工程業績,業績的時間認定以交(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問:公路工程只包含了綠化工程并非有所謂的景觀綠化工程,包含綠化工程施工是否予以認可?
答:不予以認可,提供的業績中未包含景觀施工內容。景觀綠化施工內容:要求除綠化外,還必須具有其中之一:亭、廊、架、軒、景觀墻、壁畫、雕塑、彩繪、公共環境標識、園路、橋體美化等景觀施工內容。
二、招標文件更正
招標文件P28第3.5.3條“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中“如投標人未提供 (略) 頁截圖復印件或影印件或掃描件或 (略) 頁截圖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則該項目業績不予認定。”修改為“如投標人未提供 (略) 頁截圖復印件或影印件或掃描件,則該項目業績不予認定。 (略) 頁截圖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則應提供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①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驗收報告,若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驗收報告不能有效反映業績的技術指標,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能夠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建設單位蓋章的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體現業績技術指標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等經建設單位蓋章的資料;僅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則該項目業績不予認定)。業績的認定時間以交(竣)工驗收報告中的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若交(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有多個日期的,則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簽署的最后日期為準。②沒有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可提供交(竣)工驗收備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交(竣)工驗收證明資料。”
三、本次回復作為本次招標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與回復不一致的以本回復為準,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四、聯系方式
招標人: (略) 管理服務中心
地 址:太 (略) 230號
聯系人:查先生
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 (略)
地 址:汪洋 (略) 交叉口柏壽老年公寓對面
聯系人:陳工 詹工
聯系方式:# #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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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