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口岸是我國 (略) 口岸,設有航空口岸、鐵路 (略) 口岸,本次規劃區位于 (略) 口岸區域。
《國家“十四五”口岸發展規劃》 (略) 口岸項目著重完善集疏運體系,推進跨境電商、進出口加工等產業集聚發展,建設一批集產品加工、包裝、集散、倉儲、運輸、報關、報檢、代理等功能于一體 (略) 運輸樞紐和物流園區,更好地發揮示范口岸的集聚效應和帶動作用,促進沿邊地區開發開放。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口岸發展規劃》指出優先打造滿洲里、二連浩特綜合樞紐口岸,形成以國際貿易、物流倉儲、加工制造為主導的口岸發展格局,實現產業價值鏈升級和多元化服務功能,擴大口岸的國內外影響力。
為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口岸建設的有關規劃意見,積極融入服務“ (略) ”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加速構建互聯互通、深度開放、邊腹一體的口岸對外開放新格局,打造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戰略支點,加強口岸通道建設,加快建設中歐班列集拼集散中心,加大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構建安全高效口岸大通道,促進口岸擴容發展,提升口岸通關能力,推動口岸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同時,為了落實《 (略) 總體規劃(2014-2030年)2020修訂版》意圖,提出規劃管理及相關的控制標準,更好地 (略) 公路口岸區域的建設,有效地控制建設用地的使用,科學合理地布置各種基礎設施,高效集約地開發土地資源, (略) 人文景觀,構建綜合服務體系,推進綠地景觀系統建設, (略) 口岸區域的開發建設統籌、有序、和諧的開展,特編制《滿洲里市公路口岸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規劃原則1、整體性與局部協調原則
把規劃地段 (略) 乃至更大的背景中,明確其地位、職能及發展模式,使規劃區 (略) 的有機組成部分;協調好規劃區與城區的關系,處理好整體與局部的關系。
2、動態發展原則
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規劃在投資資金來源多元化、建設項目類型多樣化的條件下,以動態觀念貫穿規劃與建設全過程,應對未來的不確定性,盡量包容今后發展的多種可能,充分體現可操作性、可實施性,同時充分考慮長遠發展的需要,靈活布局,尋求從現狀到遠期目標的發展過程中的動態平衡,促進可持續發展。
3、集約性原則
最大限度地提高產業資源及綜合資源的規模集聚效益,集約利用土地等各種資源。
4、適度超前原則
規劃建設目標確定要具有前瞻性, (略) 口岸區域的發展順應趨勢、持續高效;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使基礎設施配套與建設適度超越當前水平與發展需求。
5、綜合效益原則
(略) 綜合效益并重的理念,開 (略) 場機制, (略) 場活力。處理好近期與遠期的關系,統籌安排用地布局,保證公共服務設施、市政設施和綠化用地,并控制用地合理利用與適度開發。
三、規劃依據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
2.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
3. 《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1年)
4. 《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建規2002年218號)
5.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6. 《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
7. 《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2012年)
8. 《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2019修正)
9. 《 (略) 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
10. 《城鄉建設用地豎向規劃規范》(CJJ 83-2016)
11. 《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范》(GB *-2008)
12.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
13. 《國家“十四五”口岸發展規劃》
14.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口岸發展規劃》
15. 《 (略) 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16. 《 (略) 總體規劃(2014-2030年)2020修訂版》
17. 《 (略)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報批稿)
18. (略) 自然資源局提供的相關資料
四、規劃范圍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總面積為87.24公頃。規劃區 (略) 城區北部,南鄰綏 (略) ,西接綜合保稅區,東靠森富國際物流園,北至 (略) 口岸北界。
(略) 位于內蒙古自治 (略) 西部,東臨新巴爾虎左旗,南、西與新巴爾虎右旗相鄰,北與俄羅斯聯邦接壤。全市東西最長50公里,南北最寬34公里,呈不規則的狹長地帶,總面積為734.56平方公里。 (略) 地處于中、俄、蒙三國交匯處,是一座著名的 (略) ,歷史上就是歐亞交往的主要通道、交通樞紐和重要商埠,是我國 (略) 邊境口岸。
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地段 (略) 西城區的西北部,交通較為便利,緊鄰綏滿高速、機場高速和華埠大街。
(略) 第三次土地調查2020年變更數據分析可知,規劃范圍內 (略) 建設用地54.37公頃,其余為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水澆地、天然牧草地等非建設用地。現狀建設用地以行政辦公用地、公路用地及特殊用地為主,主要集中于規劃區東北,實地調研發現,建設用地與非建設用地交叉混雜,亟需整合,環境質量急需改善。
(1)機關團體用地
現狀機關團體用地47.08公頃,占規劃區面積的53.97%,主要包含口岸管理委員會、滿洲里口岸(旅檢大樓)、貨檢南北大門等。
(2)公路用地
(略) 用地為2.21公頃,占規劃總面積的2.53%。主要是 (略) (略) 。
(3)特殊用地
規劃區現有特殊用地5.08公頃,占總面積的5.82%,主要是滿洲里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滿洲里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等及其相關配套設施。
依托口岸優勢,從布設國際 (略) 絡、拓展物流服務功能、打響本地物流服務品牌等三方面入手,將滿洲里打造成為面向東北亞的國際物流中心。
布設國際 (略) 絡,實現國際化目標。培育草 (略) 大通道,吸引長三角、珠三角和內地高附加值產品過境出口,培育橫貫東西、聯結南北的跨境經濟走廊。以新國際貨場為主體, (略) 口岸、公路口岸國際物流貿易綜合體和空港物流園,做好煤炭礦石、化肥、農產品貿儲、野花石油氣儲運等專業貨場,推 (略) 物流中心、國際物流綜合體和航空物流園等項目建設;與國內 (略) (略) ,拓展與環渤海港口之間的集裝箱班列業務,推進*海聯運 (略) 絡建設;加強與俄蒙物流合作,推進在境外赤塔、烏蘭烏德、伊爾庫茨克等地建設配貨中心,構建跨境物流節點直通關體系,并逐步向日本、韓國、歐洲以及世界各地延伸,完成國際物流服務體系的初步布設。
二、目標定位(略) 口岸將努力打造良好的通關環境,向世人展示現代化的 (略) 口岸的新形象, (略) 實現國際大口岸、大通關、大發展的發展目標。通過規劃建設達到口岸過貨量年均增長率和外貿進出口總額年均增長率持續提升的規劃目標。
為促進口岸擴容發展,加強口岸通關能力,該地段作為邊境口岸的管理與服務設施用地,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地塊用地類型、用地規模以及建設管控指標,規 (略) 的紅線、斷面、交叉口形式;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與建筑管理規定;完善邊境口岸服務職能。
三、用地布局規劃本規劃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質分類和代碼均采用《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城市用地分類至中類(見下表)。
建設用地分類一覽表
1)特殊用地
規劃特殊用地80.54公頃,全部為其他特殊用地,占規劃建設用地的92.33%。 (略) 口岸的管理與服務設施用地。
2)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2.28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2.61%。主 (略) 兩側的防護綠地
3)交通運輸用地
交通運輸用地是規 (略) 用地4.42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5.06%,構成規 (略) 系統。
4)公共服務及配套設施
本地段作為其他特殊 (略) 口岸的管理與服務設施用地使用,考慮口岸通關和服務需要,大部分區域需要封閉管理,地塊內無公共服務及配套設施布局,相關需求可結合周邊建 (略) 總體規劃布局,有序銜接。
防護綠地考慮兼容機動車出入口及換熱站、開閉站、環衛人員作息點、公共廁所等配套設施。
(略) 總體規劃,規 (略) 紅線寬度為10-50米,為主干道和次干道。內部交通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給出地 (略) ,可根據實際需求在修建性詳細規劃中具體布置。
二、道路 (略) 斷面考慮規劃區規模不是很大, (略) (略) 景觀等諸多因素出發,結合現行總體規劃,最終確定 (略) 網絡分為三級,即:主干道、次 (略) 。
(略) 橫斷面主 (略) 等級、功能、兩側用地性質及承擔的交通特性, (略) 、綠化等方面的 (略) 橫斷面進行了統一規劃,詳 (略) 情況一覽表。
(略) 情況一覽表
序號 | 路名 | 紅線寬度(米) | 斷面符號 | 橫斷面形式 | 板型 | 級別 |
1 | (略) | 50 | A—A | 9/5/9/4/9/5/9 | 二塊板 | 主干道 |
2 | (略) | 50 | B—B | 13.5/10.7/1.6/10.7/13.5 | 二塊板 | 主干道 |
3 | (略) | 30 | C-C | 7/16/7 | 一塊板 | 次干道 |
4 | (略) | 30 | C-C | 7/16/7 | 一塊板 | 次干道 |
5 | (略) | 21 | D-D | 2.5/16/2.5 | 一塊板 | 支路 |
6 | (略) | 10 | E-E | 2.5/5/2.5 | 一塊板 | 支路 |
規劃區內部西北高,東南低,形成總體上由北向南、由西向東的排水坡度。
本次規劃按照《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地面排水要求, (略) 最小縱坡0.27%,最大縱坡1.20%。地塊的規劃高程應 (略) (略) 段高程高出0.2 (略) 最低點。規劃盡量減少填挖量,保持填挖平衡。
依托出入口、道路交叉口的集中綠地打造景觀節點,各節點結合不同的綠化形式烘托出一個亮 (略) 公路口岸區域景觀空間。
規 (略) 兩側布置35m的防護綠帶,防護綠地面積2.28公頃。帶狀綠地的建設將大大 (略) 公路口岸區域的品質。
從整體考慮要求規劃明 (略) 的綠化寬度、樹種選擇以及種植形態,配置各種常綠與落葉相結合的喬灌木植被。按《 (略) 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規定:城 (略) 綠地率不小于40%;道路紅線寬度大于50米的綠地率應不小于30%;道路紅線寬度在40—50米的綠地率應不小于25%;道路紅線寬度在40米以下的綠地率應不小于20%。
(略) 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的綠化帶稱為綠化隔離帶,它可 (略) 景觀,提升城鎮形象,也可作 (略) 的預留用地。綠化隔離帶寬2-3米,在其中的綠化應以花草和低矮灌木為主。灌木高度不得高于1.2米,以免遮擋機動車駕駛員視線。如果種植喬木應選用樹干細而筆直、樹冠距地面較高的樹種。樹冠最下端距地面不得小于2.2米。兩棵樹的間距不得小于3米。總之,在綠化隔離帶里的綠化應遵循:距地面1.2-2.2米之間的這一段空間,不得有視線遮擋物。喬木應該高大,灌木應該低矮。
道路兩側用喬木和灌木相結合進行綠化。結合本地區實際,選用適用優良樹種搭配種植, (略) 選用一到兩種樹,不宜過多, (略) 選用不同樹種。道路綠化可以美化城鎮景觀、防塵降噪。
經需水量預測,到規劃期末,規劃區總需水量約為186.2m3/d,取整為200m3/d。其中,生活用 (略) 政水源提供約100m3/d,道路澆灑、綠化用水采用再生水,所需水量100m3/d。
二、排水工程規劃規劃排水體制為“雨污分流制”。
(略) 公路口岸區域污水產生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90%確定,遠期污水量約90m3/d。
充分利用地形條件規劃雨水管線,雨水通過雨水管線 (略) (略) 。規劃雨水管管徑為DN500,管線埋深參考接入規劃區周邊地區 (略) 埋深確定。
三、供熱工程規劃本次供熱規劃范圍為規劃區內所有采暖建筑物的采暖熱負荷。
規劃范圍內規劃預測供熱建筑面積為64.*平方米,供熱熱負荷為35.44MW。
規劃區內熱源由現狀滿洲里熱源廠供給,通 (略) 至互貿區換熱站, (略) 至規劃范圍內。
四、電力工程規劃規劃期末規劃區總用電負荷為1.*KW。
電源由滿洲里220KV變電站接入規劃區,保留現狀10KV開關站1座。
五、電信工程規劃到規劃期末規劃區內固定電話用戶為150線。
規劃地段內主要電信電纜采用光纜,連接到電話集中用戶,埋深不小于0.8米。
5G基站用于基礎廣域室外覆蓋,25-40米高桿體或建筑物附著無線天線設備,規劃按照服務半徑400-60米,布置間距600-900米布設宏基站,每個站址需配置基站機房;微基站用于“補盲補弱增容”,6-20米桿體或建筑物;站間距在50米左右,關鍵位置預留機房或機柜位置;分布式基站,用于樓宇室內外、地下空間精準覆蓋。
規劃區地震基本烈度為6度。一般建筑抗震按6度設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線工程提高一級設防標準。
二、消防規劃依據《 (略) 總體規劃(2014-2030)2020修訂版》,消防站依托于城區分布的消防站,可以滿足消防需求。
(略) 均作為消防通道,當街坊長寬超過150米時,均應設置穿過街坊的消防通道,大建筑之間也應按消防規范設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寬度最窄不小于4米,道路轉彎半徑不應小于15米, (略) 應進出通暢,以利消防車通行。
三、人防規劃規劃區人口規模為500人,按規劃人口的30%留城,人均1.5㎡的人防工程面積標準,則規劃區需人防工程面積為225平方米。
四、防洪規劃根據規范要求,結合規劃區的人口規模、洪水特點等因素,本規劃范圍防山洪標準為50年一遇。
在規劃范圍內,一般應以地塊作為更新改造開發控制單元。宗地地塊用地面積必須滿足《 (略) 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對于建筑基地最小面積的相關要求。其他指標必須滿足本規劃的相應規定,并且同一地塊內各宗地地塊的建設開發總量不得大于本規劃劃定地塊的建筑容量。
地塊編號 | 用地代碼 | 用地名稱 | 用地面積(㎡) | 容積率 | 建筑面積(㎡)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綠地率(%) |
A01-01 | 1507 | 其他特殊用地 | * | ≤0.8 | * | ≤30 | ≤36 | ≥15 |
A01-02 | 1507 | 其他特殊用地 | * | ≤0.8 | * | ≤30 | ≤36 | ≥15 |
A01-03 | 1507 | 其他特殊用地 | * | ≤0.8 | * | ≤30 | ≤36 | ≥15 |
A01-04 | 1402 | 防護綠地 | * | - | - | - | - | ≥90 |
A01-05 | 1402 | 防護綠地 | 6283 | - | - | - | - | ≥90 |
A01-06 | 1507 | 其他特殊用地 | * | ≤0.8 | * | ≤30 | ≤36 | ≥15 |
容積率的確定須綜合考慮合理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環境、社會效益,涉及地塊區位、建筑性質、建筑密度、高度、間距、環境景觀等。為保證用地開發強度的合理性,一般地塊規劃容積率為開發強度上限控制指標。
三、建筑密度以土地利用的“經濟、高效、合理”為原則,根據不同地塊的使用性質及國家有關規定,一般地塊建設中建筑密度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塊控制指標一覽表》及圖則中關于建筑密度的規定值。
四、綠地率綠地率的控制 (略) 的綠化和開放空間,為人們提供休憩和交流的場所。控制綠地率是 (略) 綠化環境質量。
五、建筑高度建筑限高系指對建筑高度上限的控制。建筑高度上限的控制值應小于或等于《地塊控制指標一覽表》及圖則中的有關規定。
六、建筑形式、體量、色彩、風格要求建筑形式與風格是在分析當地自然地理、氣候、社會歷史、社會經濟、社會習俗和居民意識的基礎上,結合規劃區發展的要求,對不同景觀區域建筑風格形式進行控制與建議, (略) 設計中加以量化。
建筑色彩通常指建筑的屋面和墻面色彩,主要取決于建筑形式,并考慮不同景觀區域建筑環境氛圍的要求。
建筑體量主要通過建筑外墻最大面寬和連續界面的長度來控制,其豎向尺度一般用“建筑高度”進行控制。
本區建筑形式與風格總體為現代式,反映口岸的時代特征;部分區域應采用歐式等風格元素(符號、色彩等),體現歷史文化特色和精神活力。
七、建筑色彩建筑色彩應簡潔大氣,體現新 (略) 公路口岸的氛圍,同時新建建筑必須與周邊建筑及環境相適應。
建筑色彩以淺灰、白色等為主,淺褐色的中色調為輔,局部點綴對比色或互補色。
八、建筑環境建筑環境是指對建筑起烘托陪襯作用的建筑外部環境因素,如綠地、廣場、廣告、標識、建筑小品等。
綠地可分為種植性綠地、有水面綠地和有設施綠地三種類型,并根據人在綠地中活動的空間要求,對綠地的硬地率分別進行控制。本規劃區建議采用現代手法,綠地鋪裝圖案體現時代氛圍,色彩可豐富多彩。
廣告標識可按貼墻式、近墻橫式、近 (略) 邊獨立式四種類型進行控制,可通過專項規劃規定其高度、色彩、內容等。
建筑小品有指示牌、雕塑、燈具、建筑裝飾等,其設計應與周邊環境和建筑群的建筑形式相協調,并按環境特征和尺度進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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