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 (略) 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擬對國電電力廣東河源連平九里紅肉鴿養殖專業合作社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
聯系電話:0762-*
傳 真:076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國電電力廣東河源連平九里紅肉鴿養殖專業合作社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
建設單位: | 國電電力廣 (略) 連平分公司 |
建設地點: | (略) 連平縣大湖鎮湖東村馬鞍塘肉鴿養殖場 |
環評機構: | (略) (略) |
項目概況: | 國電電力廣 (略) 連平分公司擬 (略) (略) 連平縣大湖鎮湖東村馬鞍塘肉鴿養殖場;項目總投資為4600萬元,占地面積47133.45平方米;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0MWp,年平均發電量為10477.64MWh,項目擬勞動定員1人,不在廠內食宿,年工作365天,1班制,每班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施工揚塵:施工期通過合理布局、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灑水、圍蔽施工及密閉運輸、及時清理垃圾、合理安排工期等降低粉塵的影響,施工單位必須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并保持汽車的外身清潔,使車輛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降低汽車尾氣污染,項目影響是短期的和局部的,隨施工結束,影響隨之消失。 (二)廢水:施工廢水采用隔油、沉淀處理后,儲存于清水池中回用于施工車輛沖洗和施工現場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由吸糞車定期拉走,不外排。 (三)噪聲:施工期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從根本上降低源強;加強施工管理,合理施工布置,盡可能將高噪聲設備設在遠離敏感點的地方,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保持機械潤滑,減少運行噪聲,分時段的限制車流量及車速,施工車輛途經村莊,應盡量降低車速,禁止鳴喇叭;做好施工人員的個人防護,合理安排工作人員輪流操作施工機械,減少接觸時間并按要求規范操作,使施工機械的噪聲維持在最低水平。施工期能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的要求。 (四)固體廢物:施工期鋼筋、電纜余料、型鋼支架邊角料等進行分類回收,交廢物收購站處理;對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到建設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場,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五)生態環境:施工活動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及開挖量,剝離表土集中堆放至該區空閑地內并進行密閉遮蓋,及時回填;臨時建筑盡可能采用成品或簡易拼裝方式并建設在養鴿場硬底化的場地上,嚴格控制施工臨時用地范圍;合理規劃施工進度及時間,盡量減少對周邊的影響,減少對原有環境的破壞,對裸露地面應綠化以防止水土流失。 二、營運期 (一)廢水:營運期清洗廢水回用于養鴿場場內植物澆灌,不外排,營運期員工生活污水較少,依托附近居民點處理。 (二)廢氣:營運期無廢氣產生。 (三)噪聲:營運期經采用優先選用先進的低噪聲設備、設備基礎減震、合理布置、加強維護保養、設置綠化帶等措施,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落實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措施。固體廢物管理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略)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貯存可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在廠內貯存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相關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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