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縉云縣2025年“ (略) ”建設項目— (略) 面建設工程
招標序號:縉招標*
招標單位:縉云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
開標時間:2025年04月03日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 (略)
聯系人及電話:虞勇飛 0578-*
根據招標文件規定:評標委員會擇優推薦5名(不進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數入圍)合格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名單如下:
序號 | 單位名稱 | 投標報價(元) | 項目經理 | 質量要求 | 安全目標 | 工期 |
1 | 浙江 (略) | * | 方昊瑋 | 合格 | 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人員零死亡 | 184日歷天 |
2 | 牽頭人:浙江順暢 (略) (略) 成員方:浙江 (略) | * | 吳海軍 | 合格 | 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人員零死亡 | 184日歷天 |
3 | 浙江交工 (略) (略) | * | 徐靈杰 | 合格 | 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人員零死亡 | 184日歷天 |
4 | 浙江滬 (略) | * | 朱敏 | 合格 | 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人員零死亡 | 184日歷天 |
5 | 縉 (略) | * | 李玉霞 | 合格 | 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人員零死亡 | 184日歷天 |
公示時間: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7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包括中標候選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對評標結果提出異議是投訴的前置條件,未提出異議的投訴事項不予受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招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答復未解決異議問題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 (略) 理辦法》(七部委令第11號)和《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 (略) 進一步規 (略) 場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麗政辦發〔2025〕1號)等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向行業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投訴書,同時提交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的投訴不予受理。投訴聯系電話0578-*。
公示單位:縉云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
行政監督部門(蓋章):縉云縣 (略)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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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