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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作出1個項目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917-*
傳真:0917-*
郵箱:*@*63.com
通訊地址:隴縣城 (略) (略) (略) (略)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日期 |
陜西泰安聚石裝配式建筑生產項目 | 寶環隴函〔2025〕13號 | 2025年2月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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