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 (略) 管理委員會行政 (略) 2025年3月14日擬對 (略) 超臨界鞋底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泉州臺 (略) 管理委員會行政 (略) 依法對擬作出審批的 (略) 超臨界鞋底生產項目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公示時間: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 (略) 超臨界鞋底生產項目
二、建設地點:東園鎮溪 (略) 1899號力達機電園
三、建設單位: (略)
四、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喆枘鑫(廈門) (略)
五、項目概況:項 (略) 東園鎮溪 (略) ,租賃力達機電園閑置廠房,總建筑面積約積#平方米。全廠職工180人,住宿60人,不設食堂,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20小時。項目投產后,年產超臨界鞋底#雙。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水環境:項目生產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 (略) 理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2015)表1的B等級標準后, (略) (略) ,匯 (略) (略) 理達標后排放。
2、項目生產過程中廢氣主要污染源為密煉、造粒、注胚、發泡、模壓成型工序產生的廢氣,打磨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天然氣燃燒廢氣。
項目密煉、造粒、注胚、發泡、模壓成型工序產生的廢氣(非#烷總烴、臭氣)經“集氣罩+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顆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經集氣管道收集后,由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項目有組織廢氣(顆粒物、非#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4排放濃度限值。項目有組織廢氣(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標準。天然氣燃燒廢氣(顆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中燃氣鍋爐排放標準。
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非#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含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臭氣)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標準限值;非#烷 (略) 內 (略) 任意一次濃度值、廠區內 (略) 1h平均濃度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表A.1限值要求。
3、噪聲環境:項目東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4類標準,即晝間≤70dB(A)、夜間≤55dB(A);項目其余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即晝間≤65dB(A)、夜間≤55dB(A)。
4、固體廢物:項目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相關要求收集、貯存,并委托 (略) 置資質 (略) 置,轉運過程應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強化危險廢物運輸過程的環保措施;項目邊角料、塵渣、廢包裝材料按一般固廢貯存、處置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執行;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七、公眾參與情況:項目建設單位于2024年6月24日在 (略) 發布 (略) 絡公示,于2024年7月1日在 (略) 發布 (略) 絡公示,本項目環評信息公示期間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尚未收到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電話、傳真、信件或郵件信息反饋。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無
九、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十、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0595-#
地址:泉州臺 (略) 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親清家園
郵編:#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