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JSLXCGFW-#
二、項目名稱:保定街道洋燈夾水系老垅段除險加固工程項目監理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蕪湖東安 (略)
供應商地址: (略) 南陵縣籍山鎮籍山大道7號
成交價:#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保定街道洋燈夾水系老垅段除險加固工程項目監理。 服務范圍:保定街道洋燈夾水系老垅段除險加固工程項目監理全部內容。 服務要求:保定街道洋燈夾水系老垅段除險加固工程項目監理全部內容,滿足談判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60個日歷天,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移交且質保期滿為止。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交)工驗收階段、養護期、竣工結算階段、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 服務標準:符合監理規范相關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高偉、葛杰、章宏學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中標金額×1.5%,低于#的按#支付。
(2)收費金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
(2)無效投標單位及原因;
(3)成交供應商業績;
(4)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若投標供應商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蕪湖三山經 (略) 保定街 (略)
地址: (略) (略) 保定街道1000號
聯系方式:055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江蘇立信建設 (略)
地址: (略) (略) 之光商業街寫字樓B座826室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汪洋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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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