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方現提出申請,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 (略) (以下簡稱“聯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體上公開發布項目信息并由聯交所組織實施交易。本項目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本項目已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程序,并獲得相應批準。
2. 本次轉讓權屬清晰,我方擁有 (略) (略) 置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項目涉及共有或轉讓項目上設置有他項權利,已獲得相關權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項目信息披露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責任,并同意聯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認可聯交所的交易規則,同意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同意按照聯交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5. 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項目情況,若成交后發生移交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6. 我方已知悉并認可聯交所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意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7. 我方承諾在聯交所組織交易期間不通過其他渠道進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審計、評估、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我方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