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JSZC-#-JZCG-K2025-001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202 (略)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印刷服務采購框架協議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27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原征集文件第一章 參加征集活動的邀請“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二)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1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現更正為“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二)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3 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2、原征集文件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28.1小微型企業價格扣除 對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給予小微企業報價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現更正為“28.1小微型企業價格扣除 對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給予小微企業報價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3、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項目采購需求 “★(2)供應商需為本項目設置至少一位專職聯系人,需在響應文件中的“人員配置表”中提供專職聯系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同時提供響應單位為其繳納的最近一期社保證明材料并加蓋單位電子簽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無效響 (略) 理。”現更正為“★(2)供應商需為本項目設置至少一位專職聯系人,需在響應文件中的“人員配置表”中提供專職聯系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同時提供響應單位為其繳納的2024年8月以來任一月社保證明材料并加蓋單位電子簽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無效響 (略) 理。”;
4、刪除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項目采購需求“七、履約管理要求 3、管理措施 對履約監管中發現的不合格行為,按以 (略) 理:(1)整改。入圍供應商在框架協議系統中存在不合格行為,采購中心出具《責令整改通知書》,限定時間完成整改。被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的供應商,視作差評,記錄在案。(2)暫停交易資格。對拒不接受采購中心約談,或者規定時間未按《責令整改通知書》完成整改的供應商,暫停其框架協議交易資格三個月,并在框架協議系統公示。(3)終止交易資格。供應商在被發現存在惡意違規,造成嚴重后果,或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兩次被開具《責令整改通知單》,解除當期框架協議,涉及到違法行為提請政府采購監 (略) 理。”的要求。
更正日期:2025-02-12
無
1.征集人信息
采購包1、采購包2、采購包3、采購包4、采購包5、采購包6、采購包7、采購包8
單位名稱: (略) 政府采購中心
單位地址: (略) (略) (略) 16號
聯系人:顧詩儀
聯系電話:0517-#
2.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顧詩儀
電話:0517-#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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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