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內國土資發〔2http:/ *** 〕 (略) )、《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踏勘、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http:/ *** 〕 (略) )和《關于建議縮短內蒙古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時間的函》(內自然資函〔2http:/ *** 〕 (略) )的規定,受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委托,內蒙古自治區公 (略) 將對通遼市開魯縣補充耕地儲備庫項目的4個補充耕地指標以網上掛牌交易方式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掛牌交易補充耕地指標情況
本次掛牌交易的補充耕地指標共4個標的(詳見附件1)。
二、競買資格條件及時間安排
(一)競買資格要求:競買人為盟市、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
(二)時間安排
1.公告期:自2http:/ *** 年3月3http:/ *** 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3月31日17時http:/ *** 分止。
2.競買資格申請:自2http:/ *** 年3月3http:/ *** 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3月31日17時http:/ *** 分止。
3.網上掛牌報價時間:
耕地數量( (略) BGSL-2http:/ *** )自2http:/ *** 年4月1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4月1日17時http:/ *** 分止。
糧食產能( (略) BGCN-2http:/ *** )自2http:/ *** 年4月1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4月1日17時3http:/ *** 分止。
耕地數量( (略) BGSL-2http:/ *** )自2http:/ *** 年4月1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4月1日18時http:/ *** 分止。
糧食產能( (略) BGCN-2http:/ *** )自2http:/ *** 年4月1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4月1日18時3http:/ *** 分止。
4.網上限時競價開始時間: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進入限時競價環節。
三、網上競買申請登記
本次補充耕地指標出讓采用網上申請登記的方式,競買人在報名期內插入CA數字證書使用IE瀏覽器登錄補充耕地指標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申請資料填寫并獲取競買資格。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四、網上掛牌報價
公告期結束后項目進入掛牌期,競買人插入CA數字證書登錄補充耕地指標網上交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掛牌期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起始價確定為預競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不成交。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系統自動進入三分鐘詢問期,詢問期倒計時截止后進入限時競價。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五、網上限時競價
競買人需在系統設定的倒計時時間內進行報價,直至倒計時結束無人出價限時競價結束,產生當前最高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確定其為預競得人,低于起始價不成交。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六、CA數字證書的獲取、驅動安裝及綁定
(一)CA數字證書的獲取
1.競買人持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各執行機構申請的CA數字證書且在互通名錄內,均可參與本次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活動(CA數字證書辦理目錄詳見附件3)。
注:(1)CA數字證書辦理方法及辦理時間請咨詢附件中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
(2)已在附件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辦理CA數字證書的競買人,可直接綁定使用,無需重復辦理。
(二)CA數字證書驅動下載及系統綁定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七、上傳資料
競價結束后,最高報價人需:
(一)自2http:/ *** 年4月2日9時http:/ *** 分起至2http:/ *** 年4月7日17時http:/ *** 分止登錄交易系統,依次點擊“我的文檔”按鈕、“我的成交通知書”按鈕、相應交易標的欄的“上傳資料”按鈕,完成資料上傳。最高報價人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資料,視為違約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本次交易活動終止。
(二)上傳材料(原件):
1、為盟市、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應上傳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2)人 (略) 會信用代碼證書;
(3)業務辦理人員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加蓋公章,制式文本詳見附件3)。
2、為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應上傳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加蓋公章);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制式文本詳見附件3)。
八、競買資格確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競買資格:
(一)競買人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二)競買人上傳申請文件不齊全的;
(三)不符合競買申請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確認
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競得人可登錄交易系統自行打印《補充耕地指標成交通知書》。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十、指標交易價款的繳納
指標競得人與指標出讓人須在三十日內簽訂《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合同》,按《合同》約定期限將交易價款支付給指標出讓人。
十一、其他事項
(一)競買人在競買資格申請期間,需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資料,自行判斷并承擔風險。
(二)競買人如有疑問,可以在掛牌開始日以前向內蒙古自治區公 (略) 提出書面說明。一經成交確認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出讓文件 (略) 接受,并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三)內蒙古自治區公 (略) 不收取交易保證金及服務費用。
(四) (略) 得的補充耕地指標,僅限用于競得人本地或本重點建設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不得再次進入市場交易。
(五)競買人為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應在報名前自行向當地人民政府及盟 (略) 咨詢指標調入的有關事項。
(六)競買人如對交易系統使用操作有疑問,可以在內蒙古自治區公 (略) 自然資源出讓交易系統首頁點擊“服務指南”欄目,在子菜單中點擊“辦事指南”,查看內蒙古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手冊。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 人:喬廣順
聯系電話:http:/ *** (略) :內蒙古自治區自 (略) 、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內蒙古自治區公 (略) 自然資源出讓交易系統。
附件: 1.補充耕地指標掛牌出讓一覽表(耕地數量、糧食產能)
2.授權委托書
3.完成互通CA數字證書一覽表
內蒙古自治區公 (略)
2http:/ *** 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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