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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選項略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X發展改革和略(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昭發改經信發〔2018〕20號)略,比選文件在X發展改革和略(略門名稱)的備案號為昭發改經信備案〔2018〕1號。
2.1 項目業主:略鄉規劃建設略
3.1 資格等級:略代理資格暫定級。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80%略代理機構(略免費注冊),略之時起至2018年#月#日14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略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X時間),略下載比選文件。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略鄉規劃建設略會議室。
略(www. *** )上發布。
比 選 人:略鄉規劃建設略
1.比選條件
2.2 建設地點:略北鄉普提村
2.3 項目規模:易地搬X置住房25609.66平方米
2.4 計劃工期:25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03月
2.5 項目總投資:4517.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2018年易地搬遷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4517.00萬元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1)略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略保部門的證明);
(4)略代理機構,還要提供在X省建設廳辦理的有效的《X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適用;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略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 比選略按規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略。
地 址:略鎮新街15號
郵 編: ##
聯 系 人:阿的體古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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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